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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二十六卷目錄

 水災部彙考四

  唐太宗貞觀十一則 高宗永徽五則 麟德一則 總章一則 咸亨三則 儀鳳一則

   永隆一則 開耀一則 永淳二則 睿宗文明一則 中宗嗣聖九則 神龍二則 景

  龍二則 元宗開元十七則 天寶三則 代宗廣德二則 大曆六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八則 順宗永貞一則 憲宗元和十一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

  太和七則 開成四則 武宗會昌一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咸通五則 僖宗乾符一

  則 昭宗乾寧一則 光化一則 天復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三則 出帝開運二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遼穆宗應曆一則 聖宗統和四則 太平二則 道宗太康一則 太安一則 天祥帝

  乾統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六卷

水災部彙考四

太宗貞觀三年大水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觀三年秋,貝、 譙鄆泗沂徐亳蘇隴九州水。水,太陰之氣也。若臣道 顓,女謁行,小人道長,嚴刑以逞,下民不堪其憂,則陰 類勝,其氣應而水至。其謫見於天月及辰星與列星 之司水者為之變。若七曜循中道之北,皆水祥也。」 貞觀四年大水。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秋,許戴集 三州水。」

貞觀七年,大水。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山東、 河南州四十大水。」

貞觀八年,大水。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山東 江淮大水。」

貞觀十年,大水。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關東及淮 海旁州二十八大水。」

貞觀十一年,大水,穀、洛溢,河溢。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穀、洛溢。 乙未,詔百官言事。壬寅,廢明德宮之元圃院,賜遭水 家。九月丁亥,河溢,壞陜州河北縣,毀河陽中潬,幸白 司馬坂觀之,賜瀕河遭水家粟帛。」 按《魏徵傳》:「是歲 大雨,穀、洛溢,毀宮寺十九,漂居人六百家。」徵陳事曰: 「臣聞為國基于德禮,保于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情, 德」禮形則遠者來格。故德禮誠信,國之大綱,不可斯 須廢也。《傳》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自古皆有死, 人無信不立。」又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 在令外。」然則言而不行,言不信也;令而不從,令無誠 也。不信之言,不誠之令,君子弗為也。自王道休明,綿 十餘載,倉廩愈積,土地益廣,然而道德不日博,仁義 不日厚,何哉?由待下之情,未盡誠信,雖有善始之勤, 而無克終之美。故便佞之徒,得肆其巧,謂同心為朋 黨,告訐為至公,強直為擅權,忠讜為誹謗。謂之朋黨, 雖忠信可疑;謂之至公,雖矯偽無咎。強直者畏擅權 而不得盡,忠讜者慮誹謗而不敢與之爭。熒惑視聽, 鬱于大道,妨化損德,無斯甚者。今將致治,則委之君 子得失,或訪諸小人,是毀譽常在小人,而督責常加 君子也。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惠,然慮不及遠,雖使竭 力盡誠,猶未免傾敗,況內懷奸利,承顏順旨乎?故孔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未有小人而仁者。」然君子 不能無小惡,惡不積無害于正;小人時有小善,善不 積不足以忠。今謂之善人矣,復慮其不信,何異立直 木而疑其景之曲乎?故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信 則無以事上,信之為義大矣。昔齊桓公問管仲曰:「吾 欲使酒腐于爵,肉腐於俎,得無害霸乎?」管仲曰:「此固 非其善者,然無害霸也。」公曰:「何如而害霸?」曰:「不能知 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 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 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不能下,餽間倫曰:「鼓之嗇 夫。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 右曰:「不折一戟,不傷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不為?」穆伯 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間倫下之,吾不可 以不賞;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捨 仁而為佞,雖得鼓,安用之乎?穆伯列國大夫,管仲霸 者之佐,猶能慎于信任,遠避佞人,況陛下之上聖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 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 無為之化,何遠之有?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 罰不及有罪,「賞不加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