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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永淳二年,河溢,滹沱溢。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己巳。 河溢壞河陽橋。八月,恒州滹沱河及山水暴溢。害稼。」

睿宗文明元年大水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文明元年七月, 溫州大水,漂千餘家。括州溪水暴漲,溺死者百餘人。」

中宗嗣聖九年即武后如意元年洛水溢

按《唐書武后本紀》,「長壽元年四月,改元如意。五月,洛 水溢,七月,又溢。八月甲戌,河溢壞河陽縣。」 按《五行 志》,「如意元年四月,洛水溢,壞永昌橋,漂居民四百餘 家。七月,洛水溢,漂居民五千餘家。八月,河溢,壞河陽 縣。」

嗣聖十年。即武后長壽二年河溢。

按《唐書武后本紀》:「二年五月癸丑,河溢棣州。」 按《五 行志》:「長壽二年五月,棣州河溢,壞居民二千餘家。」河 陽州十一水。

嗣聖十三年。即武后萬歲通天元年大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萬歲通天元年 八月,徐州大水害稼。」

嗣聖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大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三月 括州水,壞民居七百餘家。是歲河南州十九水。 嗣聖十六年。即武后聖曆二年洛水溢。

按《唐書武后本紀》:「聖曆二年七月丙辰,洛水溢。」 按 《五行志》:「聖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水壞天津 橋。秋,水溢懷州,漂千餘家。」

嗣聖十七年。即武后聖曆三年五月改元久視大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聖曆三年三月 辛亥。鴻式水漂千餘家。溺死四百餘人。」久視元年十 月。洛州水。

嗣聖十八年。即武后長安元年《井溢》。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初,醴泉坊 太平公主第,井水溢流。又并州文水縣猷水竭,武氏 井溢。」

嗣聖二十年。即武后長安三年大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三年六月, 寧州大雨,水漂二千餘家,溺死千餘人。」

嗣聖二十一年。即武后長安四年大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四年八月, 瀛州水壞民居數千家。」

神龍元年洛水溢

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七月甲辰,洛水溢。 按 《五行志》:神龍元年四月,同官縣大雨,水漂民居五百 餘家。六月,河北縣十七大水。七月甲辰,洛水溢,壞民 居二千餘家。 按《宋務光傳》,務光遷右衛騎曹參軍。 神龍元年,大水,詔文武九品以上官直言極諫。務光 上書曰:「后王樂聞過罔不興,拒諫罔不亂。樂聞過則 下情」通,下情通則政無缺,此所以興也。拒諫則群議 壅,群議壅則上孤立,此所以亂也。臣嘗觀天人相與 之際,有感必應,其間甚密,是以教失于此,變生于彼。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自夏以來,水氣勃戾, 天下多罹其災,洛水暴漲,漂損百姓。《傳》曰:「簡宗廟,廢 祠祀,則水不潤下。」夫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嚴配祖 宗。自陛下御極,郊廟山川,不時荐見。又水者陰類,臣 妾之道,氣盛則水泉溢。頃虹蜺紛錯,暑雨滯霪,陰勝 之沴也。後廷近習,或有離中饋之職以干外政,願深 思天變,杜絕其萌。又,自春及夏,牛多病死,疫氣浸淫。 《傳》曰:『思之不睿,則有牛禍』。意者萬機之事,陛下未躬 親乎?」晁錯曰:「五帝其臣不及,則自親之。」今朝廷賢佐 雖多,然莫能仰陛下清光。願勤思法宮,凝就大化,以 萬方為念,不以聲色為娛,以百姓為憂,不以犬馬為 樂。臣聞三、五之君,不能免淫亢,顧備禦存乎人耳。災 興細微,安之不怪?及禍變已成,駭而圖之,猶水決治 防,病困求藥,雖復僶俛,尚何救哉!夫塞變應天,實繫 人事。今霖「雨即閉坊門,豈一坊一巿能感發天道哉? 必不然矣。故里人呼坊門為宰相」,謂能節宣風雨,天 工人代,乃為虛設。又數年以來,公私乏竭,戶口減耗, 家無接新之儲,國乏俟荒之畜。陛下近觀朝巿,則以 為既庶且富,試踐閭陌,則百姓衣馬牛之衣,食犬彘 之食,十室而九。丁壯盡于邊塞,孀孤轉于溝壑。「猛吏 奮毒,急政破資,馬困斯逸,人窮斯詐,起為奸盜,從而 刑之,良可歎也。今人貧而奢不息,法設而偽不止。長 吏貪冒,選舉以私,稼穡之人少,商旅之人眾。願坦然 更化,以身先之。凋殘之後,緩其力役,久弊之極,訓以 敦龐,十年之外,生聚方足。」臣聞「太子,君之貳,國之本, 所以守器承祧,養民贊業。願擇」賢能,早建儲副,安社 稷,慰黎元。姻戚之間,謗議所集,積疑成患,憑寵生災, 愛之適以害之也。如武三思等,誠不宜任以機要,國 家利器,庸可久假于人?祕書監鄭普思、國子祭酒葉 靜能挾小道淺術,列朱紫,取銀黃,虧國經,悖天道。《書》 曰:「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止誠治亂安危之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