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6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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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陛下遠佞人,「親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時接 見,無令媟黷。」疏奏不省。

按《舊唐書五行志》:「右僕射唐休璟上表曰:『臣聞天運 其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政資之以和。得其理則 陰陽以調,失其和則災沴斯作。故舉才而授,帝惟其 艱;論道于邦,官不必備。頃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國水 災,屢為人害。夫水,陰氣也,臣實主之。臣忝職右樞,致 此陰沴,不能調理其氣,而乃曠居其官。雖運屬堯年』」, 則無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闕濟川之功。猶負明刑, 坐逃皇譴,皇恩不棄,其若天何?昔漢家故事,「丞相以 天災免職。」臣竊遇聖時,豈敢靦顏居位?乞解所任,待 罪私門。冀移陰咎之徵,復免夜行之眚。

神龍二年,洛水溢,大水。

按《唐書中宗本紀》:「二年四月辛丑,洛水溢。」 按《五行 志》:「二年四月辛丑,洛水壞天津橋,溺死數百人。」八月, 魏州水。

景龍三年澧水溢大水

按《唐書中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景龍三年七月。 澧水溢。害稼。九月。密州水。壞民居數萬家。

景龍四年,井溢。

按《唐書中宗本紀》:四年三月庚申,井溢。 按《五行志》: 「四年三月庚申,京師井水溢。占曰:君凶。又曰:兵將起。」

元宗開元三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元三年,河南、 河北水。

開元四年,洛水溢。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丁酉。 洛水溢。沉舟斷百。 開元五年,瀍水溢,河南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五年二月,免河南北蝗、水州租。」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甲申,瀍水溢,溺死千餘人。鞏縣 大水,壞城邑,損居民數百家。河南水害稼。」

開元六年,瀍水溢。

按:《唐書元宗本紀》:「六年六月甲申,瀍水溢。」

開元八年,洛《瀍穀》水溢。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開元八年夏,契 丹寇營州,發關中卒援之,宿澠池之闕門營穀水上。 夜半山水暴至,萬餘人皆溺死。六月庚寅,穀洛溢入 西上陽宮,宮人死者十七八。畿內諸縣田稼廬舍蕩 盡,掌閑衛兵溺死千餘人。京師興道坊一夕陷為池, 居民五百餘家皆沒不見。是年鄧縣三鴉口大水塞 谷」,或見二小兒以水相沃。須臾,有蛇大十圍,張口仰 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數百家。

開元十年,伊、汝水溢,河決。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年五月,伊、汝水溢。六月丁巳,河 決博、棣二州。七月庚辰,給、復遭水州。」 按《五行志》:「十 年五月辛酉,伊水溢,毀東都城東南隅,平地深六尺。 河南許、仙、豫、陳、汝、唐、鄧等州大水害稼,漂沒民居,溺 者甚眾。」六月,博州、棣州河決。

開元十二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豫 州大水。八月,兗州大水。」

開元十四年,瀍木溢,河決。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四年七月癸未,瀍水溢。八月丙 午,河決魏州。 按《五行志》:「十四年,天下州五十水,河 南、河北尤甚,河及支川皆溢,懷、衛、鄭、滑、汴、濮人或巢 或舟以居,死者千計。」潤州大風,自東北海濤沒瓜步。 開元十五年,洛澗穀水溢。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五年七月「庚寅,洛水溢。八月,澗 穀溢,毀澠池縣。」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晉州大水。 七月,鄧州大水,溺死數千人。洛水溢入鄜城,平地丈 餘,死者無算,壞同州城市及馮翊縣,漂居民二千餘 家。八月,澗穀溢,毀澠池縣。是歲,天下州六十三大水, 害稼及居民盧舍,河北尢甚。」

開元十七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七年八月丙 寅,越州大水,壞州縣城。」

開元十八年,瀍、洛水溢。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八年六月乙亥,瀍水溢。壬午,洛 水溢。」 按《五行志》:「十八年六月壬午,東都瀍水溺揚、 楚等州租船,洛水壞天津、永濟二橋及民居千餘家。」 開元十九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河南 水,害稼。」

開元二十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二十年九月戊辰,以宋、滑、兗、鄆四 州水,免今歲稅。」

開元二十二年,大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關 輔、河南州十餘水害稼。」

開元二十七年。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