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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天禧四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六月丙申,河決滑州。」

天禧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春正月乙未,遣使撫京東水 災。三月辛丑,京東、西水災,賜民租十之五。冬十月癸 卯,蠲京東西、淮、浙被災民租。」

乾興元年大水仁宗即位海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乾興元年春正月戊戌,蠲秀州水 災民租。」 按《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即位,「是歲,蘇 州水,滄州海潮溢,詔賑卹被水及溺死之家。」 按《五 行志》,「乾興元年正月,秀州水災,民多艱食。十月己酉 夜,滄州鹽山、無棣二縣海潮溢,壞公私廬舍,溺死者 甚眾。是歲,京東、淮南路水災。」

仁宗天聖元年大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春正月「戊子。以京東淮 南水。遣使安撫。五月甲戌。命魯宗道按視滑州決河」 按《五行志》。仁宗天聖初。徐州仍歲水災。

天聖三年,漢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十一月辛卯,以襄州水,蠲民 租。」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漢水壞民田。 天聖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丁亥,建、劍、邵武等州軍 大水,詔賜被災家米二百石,溺死者官瘞之。丁酉,畿 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 按《五行志》: 「四年六月丁亥,劎州、邵武軍大水,壞官私廬舍七千 九百餘區,溺死者一百五十餘人。」是月,河南府、鄭州 大水。十月乙酉,京山縣山水暴漲,漂死者眾,縣令唐 用之溺焉。是歲,汴水溢,決陳留堤,又決京城西賈陂 入護龍河,以殺其勢。

天聖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災, 賜被溺家錢米。」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襄許、汝等 州水。七月,辛丑,泰州鹽官鎮大水,民多溺死。

天聖六年,江溢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秋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 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振卹。八月乙丑,詔 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乙亥,河決澶州」 按《五行志》: 「六年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三州江水溢,壞官私 廬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臨潼縣山水暴漲, 民溺死者甚眾。是月,河決楚王埽。」

天聖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災,委轉 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是歲河北水,遣使決囚, 賑貧瘞,溺死者,給其家緡錢。」

明道元年大名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四月 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縣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淮汴溢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 溢。秋七月甲寅,河決澶州橫隴埽。 按《五行志》:景祐 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決橫隴 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寧縣山水暴發,漂溺居民二百 餘家,死者三百七十餘口。」

景祐三年,江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壞城 郭廬舍,賜被溺家錢有差。」

景祐四年,江潮壞隄,越州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壞隄,遣 使致祭。八月甲戌,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

寶元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壞 民廬舍,賜死傷家錢有差,其無主者葬祭之。」是歲達 州大水 按《五行志》,「寶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 月不止,谿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溺死者甚眾。」

康定元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河溢。」

慶曆元年汴流不通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慶曆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六月丙子。」志作乙亥河決澶州商 胡埽。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八月 己丑。以河北京東西水災。罷秋宴 按《五行志》。八年 七月「癸丑。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是歲河 北大水。

皇祐元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以河北水 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二月 甲戌,河北黃、御二河決,並注於乾寧軍。河朔頻年水 災。

皇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十一月,「河北水。」 按《五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