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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鎮定大水,並邊尤被其害。」

皇祐三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辛酉,河決大名府郭 固口。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辛酉,河決館陶縣郭固 口。八月,汴河絕流。」

皇祐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河北路鄜州水。 按《五行志》: 「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壞軍民廬舍。」

嘉祐元年江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夏四月,諸路言江河決 溢,河北尤盛。秋七月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嘉祐二年,淮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三月戊戌,淮水溢」 按《五行 志》,「嘉祐二年六月,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河北水潦害 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 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七月,京東西、荊湖北路 水災,淮水自夏秋暴漲,環浸泗州城。是歲諸路江河 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

嘉祐三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 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按《五行 志》。「三年七月,京索廣濟河溢。浸民田。」

嘉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蘇、湖 二州水災。」

嘉祐六年,淮水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六年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 溢。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

嘉祐七年,山水壞城,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 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竇州山水壞城,河決北京第 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振宿、亳二州水災 戶。」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曹濮濟單濠泗廬 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 疏治賑恤,蠲其賦稅。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陳州水 災。

治平二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紀》。「二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癸巳 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 賜其家緡錢葬祭。」己亥。以水災罷開樂宴 按《五行 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壞官私廬舍。漂人 民畜產。不可勝數。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 十數人而已。詔開西華門。洩宮中積水。水奔激。殿侍 班」屋皆摧沒,人畜多溺死,官為葬祭,其無主者千五 百八十人。

按《歸田錄》: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 數尺,上降詔責躬,求直言。學士草詔,有「大臣惕思天 變」之語。上夜批出云:「淫雨為災,專戒不德。」遽令除去 大臣思變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勵如此。

神宗熙寧元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 河決,賜水死家緡錢。」 按《五行志》:「熙寧元年秋,霸州 山水漲溢,保定軍大水害稼,壞官私廬舍城壁,漂溺 居民。河決恩、冀州,漂溺居民。」

熙寧二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秋七月「壬午,賑恤被水州軍。」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河決滄州饒安。漂溺居民。移 縣治於張為村。泉州大風雨。水與潮相沖泛溢損出 稼。漂官私廬舍。

熙寧四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秋七月申午。賑恤兩浙水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毀城。壞官私廬舍。 熙寧五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穀十 萬石賑之。」

熙寧七年,河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壞陜、平陸 二縣。」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 熙寧八年,江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夏四月壬午,湖南江水溢。秋 七月甲子,處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潭衡 邵道諸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

熙寧九年,大水,潮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太原 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漲。十月,海陽、潮陽二縣每潮 溢,壞廬舍,溺居民。」

熙寧十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十年秋七月丙子,河決澶州曹村 埽。九月庚戌。詔河決害民田。所屬州縣疏瀹,仍蠲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