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二十六年。河決。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六年八月「戊寅,尚書省奏,河 決,衛州壞。」命戶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監王汝嘉徙衛 州胙城縣。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秋,河決,壞衛州城。 大定二十七年,河溢。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七年十月「甲寅,詔河水泛溢, 農夫被災者,與免差稅一年,衛、懷、孟、鄭四州塞河勞 役,并免今年差稅。」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河溢。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六月, 「曹州河溢。」
章宗明昌四年河決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四年五月,霖雨。六月,河決衛 州,魏清、滄皆被害。」
明昌五年,河決。
按《金史章宗本紀》:「五年八月壬子,河決隊武故堤,灌 封丘而東。冬十月,遣戶部員外郎何格賑河決被災 人戶。十二月丁卯,免被黃河水災今年秋稅。」
宣宗貞祐二年河溢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二年六月,潮白河溢,漂古北 口鐵裹關門至老王谷。」
興定四年河南水
按《金史宣宗本紀》:興定四年八月乙亥,上諭宰臣,「河 南水菑,唐、鄧尤甚,其被菑州縣,已除其租,餘順成之 方,止責正供,和糴雜徵並免。」十一月甲午,河南水,遣 官勸課。
哀宗天興二年大水
按《金史哀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上遷 蔡,自發歸德,連日暴雨,平地水數尺,軍士漂沒。及蔡 始晴,復大旱數月。識者以為不祥。」
元一
世祖至元元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真定、順天、洺、磁、順德、大 名、東平、曹、濮州、泰安、高唐、濟州、博州、德州、濟南、濱、棣、 淄、萊、河間大水。」
至元四年五月,應州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五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五年「九月癸丑,中都路水,免今年 田租。」「十二月戊寅,以中都、濟南、益都、淄萊、河間、東平、 南京、順天、順德、真定、恩州、高唐、濟州、北京等處大水, 免今年田租。」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亳州大水。 至元六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六年正月甲戌,益都、淄、萊大水。」 按《五行志》:「六年十二月,獻、莫、清、滄四州及豐州渾源 縣大水。」
至元九年,河水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九月,南陽 懷孟、衛輝、順天等郡,洺、磁、泰安通灤等州淫雨,河水 並溢,圮田廬,害稼。」
至元十年,河南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年七月庚寅,河南水,發粟賑民 饑,仍免今年田租。」
至元十三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濟寧路及高麗瀋州水,免 今年田租。」
至元十四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四年五月辛亥,河南、山東水。「十 二月乙亥,冠州及永年縣水,免今年田租。」 按《五行 志》:「十四年六月,濟寧路雨水,平地丈餘,損稼。曹州定 陶、武清二縣,濮州堂邑縣雨水,沒禾稼。」十二月,冠州 永年縣水。
至元十五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五年,西京奉聖州及彰德等處 水,民饑,糴粟鈔賑之。」
至元十六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六年七月癸酉,趙州等處水,減 今年租。」是歲,保定等二十餘路水。
至元十七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八月,濮州、東平、濟寧、磁州 水。」 按《五行志》:「十七年正月,磁州永平縣水。八月,大 都、北京、懷孟、保定、東平、濟寧等路水。」
至元十八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八年「十二月乙卯。保定路清苑 縣水。免今年租。」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遼陽懿州、 蓋州水。
至元十九年,江南水。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九年八月辛亥,江南水,民饑者 眾。」
至元二十年,河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年六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