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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東平、須城、東阿、平陰三縣河決小流口。達於清河。 壞民居。傷禾稼。」

至正二十六年,大水,河徙。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二十六年秋七月,介休縣大 水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二月河北徙,上自東明,曹 濮下及濟寧,皆被其害。六月,河南府大霖雨,瀍水溢, 深四丈許,漂東關居民數百家。」秋七月,汾州介休縣 汾水溢薊州四縣。衛輝、汴梁鈞州大水害稼。八月,棣 州大清河決。濱、棣二州之界民居漂流無遺。濟寧路 肥水縣西黃水汎溢,漂沒田禾民居百有餘里,德州 齊河縣境七十餘里亦如之。

明一

太祖洪武元年河溢

按《山東通志》:「洪武元年,河溢曹州,徙治安陵鎮。 洪武二年大水。」

按《山東通志》,「洪武二年,河沒安陵鎮,徙治盤石頭。」 按《江西通志》,洪武二年三月,水深丈餘,城多傾圮。 洪武五年,水湧

按《浙江通志》:「洪武五年七月,餘杭縣大風,山谷水湧, 漂流廬舍。」

洪武六年,河潰。

按《山東通志》:「洪武六年秋八月,河水暴漲,自齊河潰 商河武定境南,巨浪七十餘里。」

洪武七年,河溢,大水。

按《山東通志》:「洪武七年,鉅野縣河水溢流,高四丈,壞 居民廬舍田疇。」

按《浙江通志》:「洪武七年,湖州大水。」

洪武八年,河決。

按《河南通志》:「洪武八年正月,河決開封府。」

洪武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洪武九年五月,仁和、錢塘、餘杭三縣大 水。」

按《福建通志》:「洪武九年,大水,蕩沒民居無數。」

洪武十年,海溢荊、蘄水。

按《大政紀》:「洪武十年五月庚申,戶部主事趙乾往賑 荊、蘄等處水災,坐遷延,伏誅。」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年,海潮囓浙江岸。」

洪武十一年,海溢,大水。

按《江南通志》:「洪武十一年,大風海溢,三洲漂沒。先是 有大魚入太倉內河。」

按《湖廣通志》,「洪武十一年,岳州大水。」

洪武十三年,河決,大水。

按《大政紀》:「洪武十三年六月,河決曹、單,時河南水決 李家、楊家等口,淤塞馬水河。河水橫流,山東曹、單等 州縣被害尤甚。」

按《湖廣通志》:「洪武十三年,荊州大水。」

洪武十四年,河決。

按《大政紀》:「洪武十四年八月,河南原武、祥符、中牟諸 縣,河決為患,詔有司防護舊堤,勿重用吾民。」

洪武十五年,河決。

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五年七月,河溢滎澤陽武。 洪武十七年大水,河決」

按《明通紀》。「洪武十七年七月,河南大水。禾稼蕩盡。命 駙馬都尉李祺往同有司。驗民戶口。預為賑恤。」 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七年,河南大水。六月,雎州巴河 決。」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七年八月,台州大風雨,山谷暴 漲,天台沿溪居民多被漂沒。處州大水」

洪武十九年,大水。

按《大政紀》,「洪武十九年四月丙戌,河南大水,詔贖民 鬻子。」

按《福建通志》:「洪武十九年大水,人民沒淹大半,田園 丘墟。」

洪武二十年,汴河溢,會稽暴水。

按《河南通志》:「洪武二十年,河溢沖汴,由安遠門入,渰 沒官私廳宇甚多。」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年,會稽大風雨,水暴至,死者 十之四五,水上有火萬炬。」

洪武二十一年,長樂大水。

按:《福建通志》云云。

洪武二十三年七月,江南、北海溢,河決河南。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河決原武,入淮。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正月,河決武陽。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六年,山陰、會稽大風海溢,壞 田廬。」

洪武三十年八月,河決開封。

按:《大政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