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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三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天順三年,海鹽縣海溢,漂溺男女萬餘 人。」

天順四年,大水。

按《大政紀》:天順四年八月,天下大水,江南尢甚。命戶 部行被災州縣,申報撫按,災重者全免,稍重者免半, 又輕者免三分。時田盡渰沒,李賢因召對,言曰:「臣聞 今年水災甚大,數十年未嘗見此,百姓不能存活。」上 曰:「為之奈何?」賢曰:「若非大加恩典,安得蘇息?」上曰:「如 何行則可?」賢曰:「宜下詔免徵糧草。」上曰:「固可。詔非一 二條可行,莫若以旨意與戶部,行於天下。」賢曰:「如此 尤善。」及戶部行天下奏水災者無虛日,上見其實。 按《浙江通志》:天順四年四月,蕭山縣大水。八月,湖州 大水,民饑。

天順五年大水,河決潮溢。

按《大政紀》:「天順五年五月,江南北大水。自天順四年 水災以來,天下米穀皆貴,人民艱難,至五年尤甚。七 月,河決開封。」

按《名山藏》:「天順五年七月,河南水,黃河溢漲汴、襄間, 渰沒官民廬舍,多死者。命工部右侍郎薛遠往視之。 九月,蘇州濱海諸縣,潮挾雨大至,死者萬餘人,命賑 恤之。」

按《河南通志》:「天順五年,黃河溢,決開封府城,由安遠 門入,淹沒官廨民廬甚眾。」

按《江南通志》:「天順五年七月,海濱風雨大作,潮湧尋 丈,漂沒廬舍。」

按《湖廣通志》:「天順五年,隨州大水,黃陂大水。」

按《福建通志》:「天順五年七月十四日,福安、東平二溪 水溢,疾風猛雨,從之。」

天順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天順八年,靜樂縣大水,河決隄六十丈, 渰民田百頃。」

天順十九年,海嘯。

按《福建通志》:「天順十九年六月十九日,海嘯。」

按《廣西通志》:「天順十九年夏五月,大水,殺禾稼,民饑。」

憲宗成化元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元年,南北直隸及河南、山西、湖 廣、江西、浙江郡縣大水。戶部言:「南直隸、浙江等處,旱 潦相繼,歲運京儲四百萬石。今罹災傷,優免數多,來 歲充運不足。請以淮浙等鹽廣募商人,於淮、徐、德州 水次倉中納米,俟來歲分撥官軍支運,庶民不困於 荒年,而國用亦無所損矣。」制可。

按《大政紀》,「成化元年十一月,詔保定、永平二府所屬 十六州縣水災,免糧一萬八千六百有奇。」

按《湖廣通志》:「成化元年,靖州大水。」

按《廣東通志》:「成化元年春正月,惠州大水。秋七月,德 慶大水。」

成化二年,大水。

按《大政紀》:「成化二年七月,順天、保定、開封、青州四府 大水。」

成化三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成化三年,嘉興海水溢,溺萬人。」

成化四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四年,台州海溢。」

按《湖廣通志》:「成化四年,德安大水入巿。」

成化五年河決,大水。

按《大政紀》,「成化五年六月,河決開封。」

按《湖廣通志》:「成化五年,辰州大水。」

成化六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紀》:成化六年四月,以水災免直隸溧水、溧陽、 句容、六合、江浦、當塗、蕪湖七縣稅糧,共三萬六千四 百餘石。七月戊戌,戶部奏,「給事中韓文等勘實通州 張家灣等處,被水軍民二千六百六十戶,漂損房舍 六千四百九十處。」上命所司賑恤之。十月,以水災免 保定等衛子粒三萬三百石有奇。

按《明通紀》:「成化六年夏,京畿大水,命右都御史項忠 巡視順天、河間、永平三府。忠多發官廩,又設法勸分, 得米一十六萬石,銀布牛俱各萬餘所,活二十七萬 八千餘人。」

按《浙江通志》,「成化六年,嘉興大水,無禾麥。台州大水, 民饑。餘杭大水。九月餘姚大風,海溢,溺死七百餘人。」 按《湖廣通志》,成化六年,漢陽水。

成化七年,大水。

按《大政紀》:「成化七年二月,以水災免福建福安、連江、 龍巖三縣稅糧一萬五百餘石,以水災免直隸蘇、松、 常、鎮四府所屬吳江等一十四縣並蘇州衛秋糧子 粒共四十三萬四千六百石,馬草一十六萬九千八 百九十餘包。十一月,以水災免直隸鳳陽府泗州、天 長、盱眙、宿州、徐州、蕭、沛、碭、山、豐諸縣夏稅麥凡萬二」 千餘石。絲五萬九千二百餘兩

成化八年大水漢水溢海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