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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開寶七年獲白鹿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開寶七年,瓊州獻 白鹿,加仙鹿旂。」

開寶八年,鷙獸及虎傷人。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平陸 縣鷙獸傷人。遣使捕之,生獻十頭。十月,江陵府白晝 虎入市,傷二人。」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三年, 果閬、蓬集諸州,虎為害,遣殿直張延鈞捕之,獲百獸。 俄而七盤縣虎傷人,延鈞又殺虎七以為獻。」

太平興國七年,虎傷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虎入蕭山 縣民趙馴家,害八口。」

雍熙元年嵐州獻麟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元年冬十月癸巳,嵐州獻牝 獸,一角。」

按《燕翼貽謀錄》:太平興國九年十月癸巳,嵐州獻獸, 一角似鹿,無斑,角端有肉,性馴善。詔群臣參驗。徐鉉、 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宰相宋琪等賀。按是年改元雍

熙,而《稗官家》仍稱「興國九年。」

按《玉海》:「太平興國九年十月癸巳,嵐州獻牝獸,一角, 角端有肉,詔群臣參驗。」徐鉉等以為祥麟有用,作《祥 麟曲》,仁獸效祥,星枵耀芒,在郊毓質,游畤呈祥。 雍熙二年,均州獻麒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閏九月己亥,獻一角獸 按《玉海》,二年閏九月己亥,坊州進一角獸。御崇政殿 召近臣等觀之。昔嵐貢者麟,今坊貢者麒,命豢于苑 中。本紀作均州玉海作坊州互異

雍熙四年,獲犀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有犀自黔 南入萬州,民捕殺之,獲其皮角。」

按《玉海》,「四年七月辛巳,銀州獻白兔。」

至道元年虎傷人獲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六月, 梁泉縣虎傷人。」

按《玉海》:至道元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知通利軍錢 昭序表獻部內所產赤烏白兔各一。表云:「烏稟陽精, 兔昭陰瑞。報火德繁昌之兆,示金方柔服之符。念茲 希世之珍,罕有同時而見,望宣付史館。」從之。上謂侍 臣曰:「烏色正如渥丹,信火德之應也。」五月戊辰,開封 尹壽王上言:「太康縣招慶鄉華陽村民獲黑兔一以」 獻,帝謂宰臣曰:「黑兔之來,國家之慶也。」呂端對曰:「黑 者北方之色,兔即陰類。將有北邊之寇,稽首於北闕 之下者乎?」

淳化元年以蹄角之瑞宣付史館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十月, 桂州虎傷人,詔遣使捕之。」

按《玉海》:淳化元年四月,殿中丞宋炎言。「皇帝御極以 來,瑞牒昭著,蹄角之瑞二十有六,願以付史館。」從之。

真宗咸平二年虎𩰚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二年十二月黃州長析村二虎夜𩰚一死食之殆半占云守臣

災。明年,知州王禹偁卒。

咸平四年,獲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四年五月戊子,亳 州貢白兔,詔還之。」

咸平六年,狐出皇城內。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乙酉。 有狐出皇城東北角樓。歷軍器庫。至夾道。獲之。」

大中祥符元年獲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十 月乙未,光密州貢白兔。」

大中祥符四年,獲白鹿、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四年正月庚子,綿 上得白鹿,陳堯叟取以獻。八月丁未,亳州獻白兔。 大中祥符六年獲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六年八月甲子。「興 元獻白兔。」

大中祥符七年,獲白鹿。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七年二月幸亳州, 以真源所進靈芝、白鹿列天書前。」

大中祥符九年,虎晝入稅場,獲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杭州 浙江側晝有虎入稅場。巡檢俞仁祐揮戈殺之。 按《玉海》:九年九月,遼州獻白兔。

天禧三年獲白鹿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禧三年十月十 八日,後苑觀滑州所獻白鹿。」

仁宗天聖九年獲白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