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1 (1700-1725).djvu/3

此页尚未校对

鄭鍔曰:「《職方氏》之所載者九州也,土宜之法所辨者十有二,何邪?」 余聞之師曰:「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土,王公之所國。是故分野之占,則星紀為吳、越,元枵為齊,娵訾為衛,降婁為魯,大梁為趙,實沈為晉,鶉首為秦,鶉火為周,鶉尾為楚,壽星為鄭,大火為宋,析木為燕。」 司徒之所辨者,殆亦以分野所繫而辨之耳。王氏曰:「名所以命,其土則丘陵、墳衍、原隰之屬;物所以色其土則青黎、赤埴、黑墳之屬。」 鄭鍔曰:「物生於土,而土性各有所宜;因土所宜,立為一定之法,則名物皆可得而別。土所以居民,然民之宅於此土,則有利害之不同。所居之利,如公劉遷豳,民則庶繁順宣而無永歎;所居之害,如晉遷新」 田,民則沈溺重膇而有癘疾。辨其名物,以相其陰陽,知其利,使之安土而勿遷,知其害,使之違害而就利。以之阜人民,則處其地者阜而盛;以之蕃鳥獸,毓草木,則生其地者蕃而茂;以之而任土事,則土地所任者得其當。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藝。」

鄭康成曰:「壤亦土也,以萬物自生則言土;土猶吐也,以人所耕而樹藝則言壤。壤,和緩之貌也。」 鄭鍔曰:「壤所以樹藝。然穀之種於此壤,則有宜有不宜。如兗之黑墳、青之白墳,徐之赤埴,揚、荊之塗泥,豫之墳壚,梁之青黎,雍之黃壤,則有宜稻者、宜麥者,宜五種者、宜三種者,不知其所宜,何以教民稼穡?周人辨之以土宜」 之法,既別其名,又別其物,此所以有「土壤」 之殊也。

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 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王昭禹曰:「生出之宜否,物產之有無,道里之遠近,貢賦之多寡,非有法以均之,則不足以正之,此土均之法所由立也。以辨五物則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所宜皆可知,以辨九等則九州之田賦上中、下之不同而美惡、高下皆可知,然後可以制天下之地征。」

《卝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賈氏曰:「金玉出於地,故在此。」 鄭康成曰:「卝之言礦也,金玉未成器曰礦。」 易氏曰:「金玉之函於石者謂之卝,取玉則破卝而得,取金則煆卝而成。」 怪石黃金,非卝所出,總名以《卝人》者,舉其類言之。

掌金玉錫石之地,而為之厲禁以守之。

劉執中曰:「全地之道以養五行。」 《易氏》曰:「天地之寶,生於山澤,金玉錫石之貴,飢不可食,寒不可衣,先王不盡以予民,設之官為厲禁以守之,非私之也,上以資邦用,下以使斯民之棄末厚本而巳。」

「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

王昭禹曰:「天之財,地之利,盛衰消息,不能常齊。取之者,適其盛衰消息之時也。」 曹氏曰:「物其地者,乃示所當取之處,不使之廣肆其鋤鑿也。圖而授之者,乃示以所宜取之品色,不使之縱意旁搜也。」

巡其禁令。

《易》氏曰:「利孔所在,姦弊百出。既禁之,又令之,又從而巡之,然後卝人取之,而入於職金。職金受之,而入其金錫於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於受藏之府。所以待邦之大用,玉府所以共王之玩好者也。」

《素問》

《異法方宜論篇》

黃帝問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岐伯對曰:「地勢使然也。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 也。」

言天地始生之氣,由東方之九野,以及於宇內之九州也。《金西銘》曰:「首言地勢使然,繼言天地之所始生,地氣通於天也。」

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鹹,皆安其處,美 其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 其病皆為癰瘍。

此言五方之生物,所以養生,如偏於嗜食,皆能致病也。地不滿東南,故多傍水。海濱之地,利於魚鹽,傍水,故民多食魚,近海,故嗜鹹,得魚鹽之利,故居安食美也。

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砭石,石鍼也。《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為鍼」 ,即此類也。東方之地,人氣發生於外,故其治諸病,宜於砭石也。夫春生之氣,從東方而普及於宇內,故砭石之法,亦從東方而來,以施及於九州也。

《西方》者,金玉之域,砂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

地之剛在西方,故多金玉砂石。天地降收之氣,從西北而及於東南。

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褐薦,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