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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曰:孔以黎為黑,故云「色青黑。」其地沃壤,言其美也。王肅曰:「青黑色。黎,小疏也。」蔡傳黎,黑也。沃,壤也。臨川吳氏曰:「土不言質,質不一也。」

《雍州》「厥土惟黃壤。」

蔡傳黃者,土之正色。林氏曰:「物得其常性者最貴。雍州之土黃壤,故其田非他州所及。」新安陳氏曰:「土黃壤最貴,故雍田上塗;泥最下,故揚田下下。

庶土交正。」

孔傳交,俱也。眾土俱得其正,謂壤墳壚。《正義》曰:「交錯」,更互,俱之義,故交為俱也。洪水之時,高下皆水,土失本性。今水災既除,眾土俱得其正,謂壤墳、壚,還復其壤墳壚之性也。諸州之土,青黎是色,塗泥是濕,土性之異,惟有壤、墳、壚耳,故舉三者以言也。

《洪範》

一、五行,五曰土,土爰稼穡,稼穡作甘。

正義曰:甘味生於百榖,榖是土之所生,故甘為土之味也。《月令》中央云「其味甘,其臭香」是也。蔡傳天五生土,孔氏曰:「土質大為五。稼穡以德言也。稼穡獨以德言者,土兼五行,無正位,無成性,而其生之德莫盛於稼穡,故以稼穡言也。」

《禮記》

《月令》

中央土,

「《火》休」而盛德在土也。集註土寄王四時,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除此則木火金水亦各七十二日矣。土於四時,無乎不在,故無定位,無專氣,而寄王於辰戌丑未之末,未月在火金之間,又居一歲之中,故特揭「中央土」一令於此,以成五行之序焉。集說嚴陵方氏曰:「土每時各寄王十八日,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土之位與其序,適居中央矣。」橫渠張氏曰:「中央土寄王之說,於理未安。五行之氣,分主四時,土固多於四者,然其運行之氣則均同。諸儒見木金水火分主四時,獨不見土之所主,是以有寄王之說。然中央土在季夏之末者,以《易》言之,八卦之」位,坤在西南致養之地,當離兌之間,離兌則金火也,是以在季夏之末。

其日戊己,

集註《戊己十干》之中,集說嚴陵方氏曰:「土每時各寄王十八日,故九十日之間戊己之日各有九也。

其帝,黃帝。」

此「黃精之君,土官之神,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黃帝,軒轅氏也。

其神后土。

集註「土官之臣,顓頊氏之子黎也。」句龍初為后土,後祀以為社。后土官闕,黎雖火官,實兼后土也。大全丘氏曰:「五行獨土神稱后」者,后,君也;位居中,統領四行,故稱君也。案《左傳》云:「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則是句龍一人而配兩祭,非謂轉為社神也。《月令》土既是五行之神,以句龍配之,正與《左傳》文合。康成失之於前,穎達徇之於後,皆非也。

其《蟲倮》,

《正義》曰:「六月土王之時,物轉壯大,露見不隱藏也。」

其音宮,

集註宮音屬土,又為「君」,故配之「中央。」

律中黃鐘之宮:

集註黃鐘本十一月律,諸律皆有宮音,而黃鐘之宮,乃八十四調之首,其聲最尊而大,餘音皆從此起。如土為木火金水之根本,故以配中央之土。土寄王於四時,宮音亦冠於十二律,非如十二月以候氣言也。《正義》曰:「黃鐘之宮,於諸宮為長。季夏土王,其聲最重」,謂土之聲氣應此黃鐘之宮聲,非黃鐘一聲也。賀瑒云:「黃鐘是十一月管,何緣復應此月?正以土義居中,故虛設律於其月,實不用候氣也。」四時之律,皆取氣應。土王之律,獨取聲應者,一者,欲與五行為互,二者為無別候土氣之管故也。土無候氣之管者,以寄王四季之末,故從四時之管,而不別候。惟以四行末十八日為土之氣也,

其數五。

「土生數五,成數十。」但言五者。土以生為本。集註四時皆舉成數,此獨舉生數者,四時之物,無土不成,而土之成數又積「水一、火二、木三、金四」以成十也。四者成則土無不成矣。

其味甘,其臭香。

集註甘香皆屬土。

其祀中霤,祭先心。

集註古者,陶復陶穴,皆開其上以漏光明,故兩霤之後,因名室中為「中霤」,亦土神也。祭先心者,心居中,君之象,又火生土也。大全蔡邕《獨斷》曰:「季夏土氣始盛,其祀中霤,霤神在室。祀中霤,設主於牖下,

天子居大廟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