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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六百五十四人。九月,王居卿又言:「市易法有三:結 保貸請,一也;契要金銀為抵,二也;貿遷物貨,三也。三 者惟保貸法行之久,負失益多。往歲罷貸錢而物貨 如故。請自今所貨歲約毋過二百萬緡,聽舊戶貸請」 以相濟,續非舊戶,惟用扺當貿遷之法。詔中書立法 以聞。於是中書奏:「在京物貨許舊戶貸請,斂而復散, 通所負毋過三百萬緡,諸路毋過四之一。」詔如所奏。 是歲,經制熙河邊防財用司會其置司以來所收息, 元豐初四十一萬四千六百二十六緡石,次年六十 八萬四千九十九緡石。四年,從都提舉賈青請,於新 舊城外內置四扺當,遣官掌之,罷市易上界等處抵 當以便民。五年,詔外內市易務所負錢寬以三歲,均 月限以輸,限內罰息並除之。先是,王安禮在開封日, 有負市易錢者,累訴於庭。安禮既執政,言於帝曰:「市 易法行,取息滋多,而輸官不時者有罰息,民至窮困。 願詔蠲之。」帝曰:「群臣未有為朕言者,其令民以限輸, 免其罰息。」安禮退,批詔加「內外」字。蔡確曰:「『方帝有旨, 無『外』」「內』字,公欲增詔邪?」安禮曰:「亦不止言『內』字。」卒加 之。八月,置饒州景德鎮瓷窯博易務。六年,蘭州增置 市易務,以通蕃漢貿易。七年,改市易下界為榷貨務, 令諸州旬估物價,既定,報提舉司。提舉司下所部州, 州下「所屬,募民出抵或錢以市,收息毋過二分。」詔諸 路常平司錢留其半,以二分為市易抵當。蓋自五年 賈青以平準物價與金銀之類,行抵當於畿縣,次年 行之諸路,以常平、市易賒貸及寬剩錢為本,五路各 十萬緡,餘路五萬緡。至是,復有是詔,若無抵當而物 貨宜易者,亦聽變鬻。八年,罷諸鎮砦市易抵當。八月, 詔諸郡抵當有取息薄可濟民乏者,存之,其餘抵當 并州縣市易並罷。元祐元年,內外監督市易及坊場 淨利錢,許以所入息并罰錢比計,若及官本者並釋 之。紹聖四年,三省言:「熙寧興置市易,元祐一切罷去, 不原立法之意。」詔戶部、太府寺詳度,復置市易務,惟 以錢交市,收息毋過二分,「勿令貸請。」元符三年,改市 易務為平準務,戶部太府寺《市易案》改為平準案。尚 書省言:「平準務官吏等給費多,并遣官市物,騷動於 外。近官鬻石炭,市直遽增,皆不便民。」詔罷平準務及 官鬻石炭,其在官物貨,令有司轉易錢鈔,償元給之 所。崇寧元年,戶部奏:平準務錢物毋得他司移用。二 年,以平準為南北兩務,如舊分置官吏,歲終考察能 否,行勸沮法。五年,郡縣應置市易者,凡歲收息官吏 用度之餘,及千緡以上置官監,五百緡以上令場務 兼領,餘並罷。先是,嘗詔府界萬戶縣及路在衝要,市 易抵當,已設官置局;其不及萬戶非衝要并諸鎮有 官監,而商販所會,並如元豐令,監當官兼領。至是,戶 部復詳度以聞,遂行其議。建炎二年,言者以為得不 償費,遂罷之,而以其錢輸左藏庫,惟抵當庫仍舊。紹 興元年,罷諸州軍免行錢及行戶供應見任官買賣, 並依時,違者以盜論。四年,兩浙轉運司檄婺州市御 爐炭,須胡桃紋鵓鳩色,守臣王居正以為言。上曰:「隆 冬附火,取溫而已,豈問炭之紋色乎?」命罷之,諸類此 者,並禁止焉。十三年,蠲雷、化、高、融、宜、廉、邕、欽、賀貴免 行錢。十四年,以開州兩縣在夔部尤為僻遠,減免行 錢之半。十五年,以知漢陽軍韓昕言,諸路收免行錢, 定數外多取一文以上,以《擅增稅賦法》罪之。十七年, 蠲百姓見輸免行錢三分之一。十九年,南郊赦,盡蠲 百姓免行錢欠。是後,凡赦皆然。二十五年,罷見輸免 行錢,禁下行買物,以害及小商敷於鄉村故也。淳熙 元年,罷市令司,詔臨安府及屬縣交易、儈保錢,減十 之五。七年,諸路州縣交易、儈保錢,亦以十分為率,與 減五分。嘉定二年,以臣僚言輦轂之下,買物於鋪戶 無從得錢,凡臨安府未支物價,令即日盡數給還。是 後,買物須給見錢,違許陳訴於臺。嘉熙三年,臣僚言: 「今官司以官價買物,行鋪以時直計之,什不得二三, 重以遷延歲月而不償,胥卒並緣之無藝,積日既久, 類成白著,至有遷居以避其擾,改業以逃其害者。甚 而蔬菜魚肉,日用所需瑣瑣之物,販夫販婦所資刀 錐以營升斗者,亦皆以官價強取之。終日營營,而錢 本俱成乾沒,商旅不行,衣食路絕。望特降睿旨,凡諸 路州縣官司買物,並以時直,不許輒用官價,違者以 贓定罪。」從之。

文獻通考

《論市糴》

市者,商賈之事。古之帝王,其物貨皆取之任土所貢 而有餘,未有國家而市物者也。市之說則倣於《周官》 之「泉府」,後世因之,曰均輸,曰市易,曰「和買」,皆以泉府 藉口者也。糴者民庶之事。古之帝王,其米粟取之什 一所賦而有餘,未有國家而糴粟者也。糴之說則倣 於齊桓公、魏文侯之「平糴」,後世因之,曰常平,曰義倉, 曰和糴,皆以平糴藉口者也。然《泉府》與平糴之立法 也,皆所以便民。方其滯於民用也,則官買之糴之,及 其適於民用也,則官賣之糶之,蓋懋遷有無,曲為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