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2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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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立有靈應,相傳見之數百年矣。大廳中非時不敢 視事。李憲為太守,既至,命伐其樹,吏民爭之,咸以為 不可,憲竟伐去之。既而群鴉數千,鳴噪不已,憲疑其 下有物,命掘之,而深數尺,乃巨墓也。中有石誌,讖言 數百字,末云「郭璞墓也。後五百歲開墓,賊李憲是也。」 所讖將來之事,至今猶有知者,即命修完其墓,遷廳 事以避之。按東晉元帝元年時郭璞為王敦所殺,事 在金陵,不知何因。墓在豫章。東晉元年丁丑,至唐文 宗、敬宗中,即五百年矣。

李道咸通末為鳳翔府府曹因推發掘塚賊問其所 發云:「數為盜三十年咸陽之北岐山之東陵域之外 古塚皆開發矣。」又問其所得之物云:嘗入一塚自埏 道直下三十餘尺得一石門以物開之門內箭出不 已如是百餘發不復有箭矣。遂以物撞開之一盜先 入俄為輪劍所中倒死於地門內十餘木人周轉運 劎,其疾如風,勢不可近。盜以木橫拒之,機關遂定。盡 拔去其劍,亦不復能轉。因至其中,但見帳幄儼然。 「褥,舒展遍於座上有漆燈甚明,木偶人與姬妾皆偶。 去地丈餘,有皮裹棺柩,鐵索懸挂焉。即以木撞之,纔 動其棺,即有沙流下如水,逡巡不可止。流溢四面,奔 馳出門,沙已深二尺餘。良久視之,沙滿塚內,不可復 入,竟不知何人之墓矣。」又一墓在咸陽原上。既入得 鏡,兩面可照人,鼻在側畔,背面瑩潔如新。磨以面照 之,如常無異;以背照之,形狀備足,衣冠儼然而倒立 也。

安州東北七里有古墓,高七八尺,周迴數百步,莫知 名氏。群盜發掘,見以生鐵錮之,入地丈餘,莫見其底。 《錄異記》:「宣州當塗縣之東南,有橫山焉。山下有八墓, 形甚高大。乾符中,有盜發之,得一穴,續絹為繩,凡七 十匹,縋一人以觀之,為黑蜂所蠆。蜂既甚多,縋者驚 懼而去,竟無所得。相傳云是陶廣州墓,莫知其名及」 年代矣。

鍾傳初入洪州,命修一城。軍吏散掘墓磚,以稱用工 畢,傳夢一人,古服頎長,貌如子路,來詣傳曰:「將軍何 得暴我居處?今我不安,速宜修之。」既覺,歷問軍吏賓 客,莫能知者。市老羅通入謁曰:「《舊圖》云東南角三十 一步有子羽先生墓,相傳甚靈,恐軍人取磚有所觸 犯。」傳使人視之,果驗。即命甃砌修飾,立亭於其上,以 表古跡。既畢,後夢致謝,傳以束帛賞羅通焉。按:澹臺 滅明,仲尼弟子也,字子羽,居於武城,貌惡而廉謹。武 城非豫章郡,不知何因有墓於此。

城東二十餘里,有一大墓,群賊發之,數日乃開。得金 釵一百餘枚,有石座,雜寶古樣腰帶,陳列甚多。取其 一帶,隨手有水湧,俄頃滿墓,所開之處尋自閉。盜以 二獅子獻太守、武司空。太守夜夢一人,古服,侍從極 多,來謁云:「南蠻武相公也,為群盜壞我居處,以太守 宗姓之分,願為修之。」群盜三十餘人,同時發狂,相次 皆死。

洪州豐城縣舊在灨江之南,即雷煥得劍之所也。自 黃巢後,所在干戈,縣邑多為撫州所侵。制置使唐寶 遷邑於江北,城於赤岡之上,前臨陡崖,以為險固,發 掘丘墓,創屋宇,居人市井數千家,咸居其上。甚多厲 鬼,形狀長大,見者輒有所傷。唐公在縣,居人皆安。或 時往州使,及暫有他適,即鬼物恣橫,不可禁止。唐公 復至。晏然無苦。其後唐典諸郡。制置使查「代之理 縣,鬼物敬伏」,與《唐》無異。或暫出,鬼即為害。數年之 後,縣竟荒毀,後還舊處。就中廨署內廳事間,尤難居 止。頃有鄰郡避難戶人千百家,寄止廨中者,死亡略 盡。暮夜之際,鬼多見形為暴,疑是積古丘墓中伏屍 鬼耳,終莫知其年代。

《南唐近事》:「沈彬長者,有詩名。保大中,以尚書郎致仕, 閒居於江西之高安,三吳侯伯,多餉粟帛。嘗荷杖郊 原,手植一樹於平野之間,召諸子戒曰:『異日葬吾此 地,違之者非人子也。居數年彬終,諸子將起墳植樹 之所,尋有術士語以吉凶事,卜葬樹北數尺之地,家 人諾之。是夕諸子咸夢家君訶責擅移葬地,復違吾 言,禍其至矣』。」詰朝乃依遺命,伐樹掘土,深丈餘,得一 石槨,工用精妙,光潔可鑒,蓋上刊八篆字云:「開成二 年壽槨一所。」乃舉棺就槨而葬之,廣狹之間,皆中其 度。

《采異記》:「廬山康王觀道士李谷神言:沈杉郎中,袁州 宜陽人,即谷神鄉里之鄰伍也。自卜葬地,既兆,穴開 之下,至七尺間,得大石數片。既啟之,下有隧道,漸次 闢之,乃造成石墓一所。其中高九尺,前後一丈二尺, 闊與高等。靈座前有青石蓮花臺三樹,上有青石蓮 花燈碗三枝皆覆之,後列數樹如前者。其鐫鑱之工」, 妙絕於世。靈席中又得青石銘記一片,朱字篆若方 填,云「開成二年開。雖開,不葬埋,漆燈猶未點,留待沈 彬來,乃就葬之。」

《江表志》:「蘇洪進揚州版築,發一塚,不顯姓名,刻石銘 曰:『日為箭兮天為弓,射四時兮恆無窮,但見天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