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2 (1700-1725).djvu/106

此页尚未校对

拓之,重築後垣,掘地得一石,上刻指揮蔡某安人彭 氏之墓。夫婦二姓,適與侯姓氏相符,亟命加土覆焉。 墓之幾毀而不毀,有定數云。」

《常熟縣志》印:「丞相應雷,南宋時敕葬堰涇河外尚湖 之南,年祀遼遠,墓旁悉為他姓所侵。明天啟間,司成 許士柔力為修復,重刻石誌焉。」按其《復墓碑》云:「子德 傳,孫肖翁、述翁、曾孫振之,俱仕元,傳至三十世孫,祖 朝無嗣,遺命以贅壻徐應任之子、嫡甥文學為嗣,歲 時享祀無缺,得以恪守墳塋者,應任之力也。過其墓」 者往往相顧歎息,謂公無後而有後云。

《帝京景物略》:甕山下數十步,元耶律楚材墓。墓前祠 廢,石像尚存,表碣羊虎零落,一翁仲立未仆。天啟七 年夏夜有螢千百,集翁仲首,土人望見,夜譁曰:「石人 眼光也。」質明,共踣而碎之。

《明外史汪喬年傳》:「初,喬年撫陝西,奉詔發自成先冢, 喬年詗得其族人為縣吏者掠之,言:去縣二百里為 李氏村,在亂山中,十六冢聚葬。中一冢,自成始祖也。 相傳穴為僊人所定,壙中有鐵燈,檠曰:『鐵燈不滅,李 氏當興』。如其言發之,有螻蟻數石,火光熒熒然。斲棺, 骨青黑色,黃毛被體。腦後一穴,大如錢,中盤赤蛇,長 三四寸,有角,見日而飛,高丈許,以口吞日,色咋咋者 六七,反而伏。」喬年函臚骨并腊蛇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