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2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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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北臨而獯獫摧服。自居端揆,參贊機衡,當朝正色, 直言無隱。論文則詞藻縱橫,語武則權奇間出,既文 且武,唯朕所命,任使之處,夙夜無怠。」獻皇后奄離六 宮,遠日云及,塋兆安厝,委素經營。然葬事依禮,唯卜 泉石,至如吉凶,不由於此。素義存奉上,情深體國,欲 使幽明俱泰,寶祚無窮。以為「陰陽之書,聖人所作,禍 福之理,特須審慎。乃遍歷川原,親自占擇,纖介不善, 即更尋求,志圖元吉,孜孜不已,心力備盡,人靈協贊, 遂得神皋福壤,營建山陵。論素此心,事極誠孝,豈與 夫平戎定寇,比其功業,非唯廊廟之器,實是社稷之 臣,不加褒賞,何以申茲勸勵。可別封一子義康郡公, 邑萬戶,子子孫孫,承襲不絕,餘如故。并賜田三十頃, 絹萬段,米萬石,金缽一,實以金,銀缽一,實以珠,并綾 錦五百段。」

《何稠傳》:仁壽初,文獻皇后崩,與宇文愷參典山陵制 度。稠性少言,善候上旨,由是漸見親眤。及上疾篤,謂 稠曰:「汝既曾葬皇后,今我方死,宜好安置。屬此何益, 但不能忘懷耳。魂其有知,當相見於地下。」上因攬太 子頸謂曰:「何稠用心,我付以後事,動靜當共平章。」 《唐書·魏徵傳》:文德皇后既葬,帝即苑中作層觀,以望 昭陵,引徵同升。徵熟視曰:「臣眊昏,不能見。」帝指示之, 徵曰:「此昭陵邪?」帝曰:「然。」徵曰:「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 昭陵,臣固見之。」帝泣,為毀觀。

《文獻通考》:文德皇后即元宮,後有五重石門,其門外 於雙棧道上山起舍,宮人供養如平常。及太宗山陵 畢,宮人亦依故事留棧道准舊。山陵使閻立德奏曰: 「元宮棧道本留,擬有今日,今既始終永畢,與前事不 同。謹按故事,惟有寢宮安神供奉之法,而無陵上侍 衛之儀。望除棧道」,上嗚咽不許。長孫無忌等援引禮 經,重有奏請,乃依奏。

《昭陵志》:唐至德二載,安祿山之亂,哥舒翰與賊將崔 乾祐戰,見黃旗軍數百隊,官軍疑為賊,賊亦疑為官 軍,相持久之,忽不見。是日昭陵內石馬皆汗流。 《唐書。韋彤傳》:「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 寺。」又故宮在山上,乏水泉,作者憚勞,欲即行宮作寢。 詔宰相百官議,吏部員外郎楊於陵議曰:「園寢非三 代制,自秦漢以來,韋元成等議園陵,於興廢初無適 語。且寢宮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遠,使諸陵之寢,皆 有區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則故寢已燔,行宮已久, 因以治飾,亦復何嫌?」或曰:「太宗創業,寢宮不輒易。是 不然。夫陵域宅神,神本靜。今大興荒廢,囂役密邇,非 幽穸所安,改之便。」彤曰:「先王建都立邑,不」利,則為之 遷,況有故邪?今文寢災,徙而宮之,非無故也。神安於 徙,因而建寢,於禮至順。又它陵皆在柏城,隨便營作, 不越封兆,力省易從,帝重改先帝制,還宮山顛。 《文獻通考》:貞元十四年,命有司修葺陵寢,以昭陵舊 官先因火焚毀,故詔百官詳議。議者多云:舊宮既被 火爇,請移就山下。或有議請修舊宮者,上意亦不欲 移,由是復以《山上》為定。於是遣左諫議大夫、平章事 崔損完修八陵,使及所司計獻、昭、乾、定、泰五陵,各造 屋三百七十八間,橋陵一百四十間,元陵三十間。惟 建陵不復創造,但修葺而已。所緣陵寢中,帷幄床蓐, 一事已上,並令制置,上親閱焉。

《酉陽雜俎》:近有盜發蜀先主墓,見兩人張燈對碁,侍 衛十餘,盜驚懼拜謝。一人顧曰:「爾飲乎?」乃各飲以一 杯,兼乞與玉腰帶數條,命速出。盜至外,口已漆矣,帶 乃巨蛇也,視其穴,已如舊矣。

《五代史溫韜傳》:「韜,京兆華原人也。少為盜,後事李茂 貞為華原鎮將。茂貞以華原縣為耀州,以韜為刺史。 梁太祖圍茂貞於鳳翔,韜以耀州降梁。已而復叛歸 茂貞。茂貞又建義勝軍,以韜為節度使。末帝時,韜復 叛茂貞降梁,梁改義勝為靜勝軍,即以韜為節度使。 韜在鎮七年,唐諸陵在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 金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 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為鐵 匣,悉藏前世圖書、鍾、王筆跡,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 傳人間,唯乾陵風雨不可發。其後莊宗滅梁,韜自許 來朝,因伶人景進納賂劉皇后,皇后為言之,莊宗待 之甚厚。郭崇韜曰:「此劫陵賊耳,罪不可赦。」莊宗曰:「已 宥之矣。」遽遣還鎮。明宗入洛,勒歸田里。明年,流於德 州,賜死。

《張全義傳》:莊宗滅梁,欲掘梁太祖墓,斲棺戮尸。全義 以謂梁雖讎敵,今已屠滅其家,足以報怨,剖棺之戮, 非王者以大度示天下也。莊宗以為然,鏟去墓闕而 已。

《文獻通考》:後唐同光三年六月敕:「關內諸陵,頃因喪 亂,例遭穿發,多未掩修。其下宮殿宇法物等,各令奉 陵州府據所管陵園修製,仍四時各依例薦饗,逐陵 各差近陵百姓二十戶,放雜差役,以備灑掃。其壽陵 等一十陵,亦一例修掩,量差陵戶。仍授尚書工部郎 中李途京兆少尹,完修奉諸陵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