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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臺上蓋鋪房一間,以便官軍棲止。四面共計敵臺一百七十六座,鋪一百七十六所。城內每面應築上城馬道五路,四面共馬道二十路。西直門外及通惠河二處,係西湖、玉河水出入之處,應設大水關二座。八里河、黑窯廠等處,地勢低窪,潦水流聚,應設小水關四座。城門內兩傍,工完之日,擬各蓋造門房二所,共二十二所,以便守門人員居處。」疏入,得旨允行。乙丑,建京師外城興工,遣成國公朱希忠告太廟。敕諭陳圭、陸炳、許論及工部左侍郎陶尚德、內官監右少監郭暉提督工程,錦衣衛都指揮使朱希孝、指揮僉事劉鯨監督工程。又命吏科左給事中秦梁、浙江道御史董威巡視工程。四月,上又慮工費重大,成功不易,以問嵩等。嵩等乃自詣工所視之。還言:「宜先築南面,俟財力裕時,再因地計度,以成四面之制。」於是嵩會圭等議覆:「前此度地畫圖,原為四周之制,所以南面橫闊凡二十里。今既止築一面,第用十二三里,便當收結,庶不虛費財力。今擬將見築正南一面城基,東折轉北,接城東南」角,西折轉北接城西南角,「并力兼築,可以刻期完報。其東、西、北三面,候再計度以聞。」報允。是年閏三月。

按《春明夢餘錄》:是年大學士嚴嵩等親自至工所視之,隨上手劄言:「臣等今日出視城工時,方修築正南一面,自東及西,延長二十餘里,詢之各官,云前此難在築基,必深取實地,有深至五六尺七八尺者。今築基皆已出土面,其板築工有纔起一二板者,有築至四五板者,其一最高至十一板。蓋地有高低,培墊有深淺,取土有近遠,故工有難易,大扺上板已後漸見效矣。」 上曰:「城工必果持久方可。但土質恐未堅,或且先作南面,待財力都裕之時,再因地計度,以成四周之制。」 於是嵩遵上旨,議將見築正南一面城基,東折轉北,接城東南角,西折轉北,接城西南角,併力堅築,刻期完報。其東西北三面,候再計度「以聞。」 上允之。於是年十月工完,計長二十八里。命正陽外門名「永定」 ,崇文外門名《左安》,宣武外門名《右安》,大通橋門名《廣渠》,彰義街門名「廣寧。」 內外兩城計垛口二萬零七百七十二,垛下砲眼共一萬二千六百有二。

四十一年,工部尚書《雷禮》請「增繕重城。」

四十三年,《重城》成。

按《史概》,嘉靖四十一年十二月,工部尚書雷禮請增繕重城,備規制。謂:「永定等七門當添築甕城,東西便門接都城止丈餘,又垛口卑隘,壕池淺狹,悉當崇甃深濬。」 上善其言。

按《世宗實錄》:「嘉靖四十三年六月丁酉,京師重城成。」

熹宗天啟元年十月,濬京城及重城壕。

按《熹宗實錄》,「大啟元年十月,濬京城九門,及重城壕成。監工科道魏大中等言:『壕之源出玉泉山,經高梁橋,抵都城西北,而派為二,一循城之左而東而南,一循城之右而南而東。宜按舊閘為地形高下次第布之,未可以丈尺概也。德勝之水南入關,周行大內,出玉河近,且北淤南壅。而嘉靖所築重城,地勢既高,有掘未及泉而止者,宜清其源,審其勢,疏其脈,達其支,以總會於大通橋。又須理葺諸閘,節宣蓄洩,以壯金湯之固』。」 疏下工部。

京都壇廟考

按:太常寺卿:臣。江蘩《太常紀要》。

皇清順治十七年二月,諭禮部曰:「帝王父」

天母。

地。《禋祀大典》、務求備當。朕稽考舊章、洪武初、原係孟春

合祭

南郊。至嘉靖年間、始定分祭。冬至祭

圜丘。夏至、祭

方澤、春分祭

朝日秋分祭

「《夕月》,而合祭遂止。」 朕思合祭之禮,原以畢萃神祇。

普薦馨香,不宜竟廢。今欲祗申昭事之誠,修舉合祀典禮,除四郊仍舊外,每年孟春合祭

《天》。

地。

月及諸神於

大享殿。但禮關重大。爾部會同九卿科道、詳議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