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4 (1700-1725).djvu/71

此页尚未校对

「撥補清出等地」 二千三十一頃四十五畝四分二釐零,共徵銀三千五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有零。

原額人丁共一萬一十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九百九十三丁,共徵銀三百零六兩。以上地丁二項,通實徵銀三千八百四十四兩五錢八分有零。

武清縣

原額民大地二千六百二十九頃七十五畝八分零。內除明季天津墩臺併逃絕拋荒外,實剩地二千六百二十五頃九十四畝七分零。共徵銀二萬一千七兩五錢八分零。除圈投并僉縣船及補衛船等地外,實在民竈會昌宮、甸馬監併認墾及歸併金燈等地,共四千二百七十一頃六十八畝一分零。共徵銀九千一百四十五兩八錢二分零。

原額人丁共七千一百三十一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六百零六丁,共徵銀一千二百六十七兩八錢八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四百一十三兩七錢一分有零。

寶坻縣

原額民地六千八百九十頃六十四畝七分二釐,共徵銀一萬四千一百九十四兩一錢八分零。除圈投、僉船等地外,實在民竈退圈、開荒、宮邊、馬房、金盞等地,共六千一百八頃四十四畝八分零,共徵銀一萬二百七十五兩二錢八分零。

原額民竈人丁一萬七千六百二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七千一百六十六丁。共徵銀一千一百三十兩六錢二分。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一千四百五兩九錢三釐零。

昌平州

原額民地二千八百八十八頃七十畝二分四釐七毫,共徵銀八千六百五十一兩六錢二分三釐有零。

原額「歸州廠宮」 開荒新墾等地共三百七十四頃四十六畝五分八釐有零,共徵銀九百八十五兩一錢九分二釐有零。二項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并撥補開荒等地共一千八百四頃三十一畝八分零,共徵銀四千七百一兩九錢四分九釐有零。

原額人丁一千一百七十七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三丁,共徵銀六百八十四兩。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五千三百九十五兩九錢五分有零。

順義縣

原額民金地二千四百八十六頃八十八畝五分四釐有零,共徵銀一萬三千六十九兩五錢七分七釐零。除圈丈投充蠲荒去地外,實在存剩金地、河淤、香火、寄莊、撥補開墾自首清查等地,共一千二百七十九頃八十畝六分八釐有零,共徵銀二千六百一十三兩二錢二分有零。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七百一十六丁,六則門頭七百七十六門。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七百一十一丁,實在六則門頭共五十一門,共徵銀五百二十二兩五錢五分。

以上《地丁門》三項,通實徵銀三千一百三十六兩五錢九分有零。

密雲縣

原額民地二千七百三十三頃四十三畝二分零,共徵銀七千六百二十三兩八錢一分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兌補開墾及歸併等地共一千六百六十九頃五十二畝七分五釐零,共徵銀三千一百七十二兩七錢一分零。

原額人丁一萬六千五百五十三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千三百三十二丁,共徵銀一千七百四十六兩一錢一分零。

以上地丁二項,通實徵銀四千九百一十八兩八錢五分六釐零。

懷柔縣

原額民地一千三百九十二頃二十二畝一分五釐,共徵銀六千七百六十四兩八錢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新墾河淤及撥補等地,共六百四十頃九十五畝一分零。共徵銀一千九百一十七兩六錢九分零。

原額人丁三千八百七十二丁半。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千七百三十丁,共徵銀五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