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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兩五錢一分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二千四百七十二兩二錢有零。

涿州

原額民地共五千二百七十三頃三畝二分七釐,共徵銀二萬六千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六分九釐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存剩并撥補開墾等地共三千七百二十八頃六十七畝九分七釐八毫,共徵銀七千八百七十六兩七錢三分四釐有零。

原額人丁九千八百三十四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并流寓人丁,共九千三百二十四丁,共徵銀二千四百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五釐。康熙十三年分,吳應熊退出存剩瓦房一十一間,每間租銀二錢五分,共租銀二兩七錢五分。以上地丁、房租三項,通實徵銀一萬二百八十兩八錢三分九釐有零。

房山縣

原額民地一千七百六十七頃三十七畝二分,共徵銀一萬一千九十五兩七錢六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並石磧荒地外,實在存剩撥補等地,共一千二百八頃五十五畝一分有零。共徵銀五千七百一十五兩三錢有零。

原額人丁五千五丁,今編「蕃」 實在「行差人丁」 共三千八百六十九丁,共徵銀八百六兩二錢九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並房租,通實徵銀六千五百二十一兩五錢一分有零。

霸州

原額民地鹹薄久荒無主地三十七頃七十五畝二分有零,實地二千六百五十八頃一十八畝九分二釐有零,共銀一萬三千三百五十八兩七錢三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實在存剩民地并撥補等地共二千五百二十三頃九十二畝一分五釐有零,共徵銀八千六百九十四兩六錢一分有零。

原額人丁共六千九百一十三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六千七百四十丁,共徵銀三千二百九十二兩一錢九分八釐。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一千九百八十六兩八錢八釐有零。

文安縣

原額民地三千七百六十六頃六十六畝,共徵銀一萬七千二百一十七兩七錢四分五釐有零。除圈丈老荒投充帶去地畝,實在存剩并新墾及豐潤退歸等地,共二千五百五十九頃八十七畝五分三釐六毫零,共徵銀八千六百四十四兩三錢七分有零。

原額人丁八千八百七十六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千七百一十二丁,共徵銀一千八百五十二兩七錢一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四百九十七兩一錢四分有零。

大城縣

原額小畝民地四畝七分,折一大畝,共折大畝民地一千七百六十七頃五畝二釐三毫四絲零,共徵銀九千二百八十一兩八錢二分一毫五忽零。除圈丈投充帶去並濬河等地外,實在存剩民地并備邊荒地及葦課等地,共一千九百四十六頃五十七畝五分九釐零,共徵銀九千四百九十兩七錢五分九釐零。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五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萬五百五十二丁,共徵銀三千三百六十八兩九錢九分二釐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二千八百五十九兩七錢三分一釐有零。

保定縣

原額民地五百五十五頃三十三畝三分零,共徵銀二千三百八兩一錢九分零。除圈丈外,實在存剩撥補退出等地共四百八頃五十八畝五分零,共徵銀一千三百七十九兩七錢九分。原額人丁六百八十七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百八十一丁,共徵銀三百三十四兩三錢九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千七百一十四兩一錢九分零。

薊州

原額民地五千五百頃二十八畝二分。內除學田、香火義塚、邊屯無主老荒節年圈投外,實在存剩民地、并撥補退出開荒、及額外屯衛等地、共四千一百四十五頃六十畝六分有零。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