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7 (1700-1725).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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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三四丈,廣或十四五丈。凡衝處或四五十步一臺,緩

處或二百步一臺。每臺「百總一人主殺敵臺頭副二 人主輜重。五臺一把總,十臺一千總,皆以南兵充之。 每一二里鈴柝相聞,為一墩,每墩軍五人主瞭望,每 路傳烽官一人,有警舉烽,左右分傳數百里,皆見應 速而備豫。」大抵皆戚少保繼光之遺畫也。

《方輿紀要》:「潮河在密雲縣東南,自古北口流入縣界, 西南流至順義縣,合於白河。」

《四鎮三關志》:「鎮邊城有鎮邊倉。」

《太平寰宇記》:「帶州,唐貞觀十九年於營州界內置處。 契丹乙失活部落,隸營州都督。萬歲通天元年遷於 青州安置。神龍初,還隸幽州都督。領縣一。孤竹舊治 營州界,契丹陷營州後寄治於昌平縣之清水店,為 州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