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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場 居儀門外,東西相列。

預備倉 居治東,廒二十有八間。嘉靖四年修草場 ,居北地二十七畝有奇,東至馬神廟界地九畝。

養濟院 ,在嘉義坊地二畝五分。天啟五年秋修。

深澤縣治 在城中西北偏,舊縣治也。漢、唐以來,皆為州治。宋熙寧以後,分民於蒲、鼓二邑,而治併廢。元祐初,復置深澤縣,創建廳堂。元末無守者,縣復廢。明洪武中,復修如制。嘉靖中,增置庫樓。

旌善亭 按《縣志》「在縣治東,今廢。」

甲明亭 按《縣志》「在縣治西,今廢。」

察院 在縣治東

太僕寺 在縣治西,今改察院。按《縣志》:「隆慶初,知縣宋之范修,改為書院。」 今廢。

陰陽學

醫學

稅課局 俱在縣治東,今廢。

僧會司 在縣治西興化寺。

縣倉 在吏廨東。按《縣志》:「洪武中,知縣姚思誠建,隆慶中知縣宋之范修。」

預備倉四 按《縣志》,一在故城社,一在秀武社,一在白莊社,一在河莊社,今廢。

鄉約所一十有三 。按《縣志》:在城約所設興化寺,東鄉第一約所設大堡,第二約所設大值偠,第三約所設三家村,第四約所設趙莊,南鄉第一約所設北濯頭村,第二約所設西河村,第三約所設鐵干村,西鄉第一約所設留屯村,第二約所設隄北村,第三約所設趙八莊,北鄉第一約所設北白家莊,第二約所設西《故羅》。

常平倉 按《縣志》,「在吏廨東,明洪武中知縣姚思誠建,隆慶中知縣宋之范修。」

養濟院 按《縣志》:在申明亭南。孤貧二十八名,每年給口糧銀八十兩六錢四分,遇閏年加銀六兩七錢二分,又給冬衣布花銀七兩。

束鹿縣治 在新城內北街東北偏。明天啟中築城時改建。按《縣志》:「在城東北隅,建置無考。」 明洪武二年,知縣應通建。四年,蠡州判官呂應雷署縣事。宣德、正統、景泰年間,知縣張晟、黃子嘉相繼增修。弘治六年,知縣戈福增置鼓樓,築臺高二丈,廣倍之,上建崇樓。正德四年,知縣薛韶重建正廳,增置抱廈正廳三間,耳房三間,幕廳三間,鑾駕庫三間,東司房三間,西司房三間,儀門三間,鼓樓三間,戒石亭一座,左右角門二間,鐘樓一座,在縣治南。縣禁一所,榜房二十間,在縣大門左右。後堂三間,正北房三間,西廂房三間,東廂房三間,馬廐一所。主簿公廨在知縣公廨東。前廳三間。後宅正北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東房三間,馬廐西房三間,外廚典史廨在主簿公廨前。前廳三間,後宅正北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馬廐一所。吏舍在典史公廨前。共三十間。馬廐二十九間,在鼓樓東北隅,與縣禁對。

旌善亭 在縣治西。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宣德年間,張晟遷於縣治南,後遷縣治東。

申明亭 在縣治西,永樂五年知縣高楫建。陰陽學 在縣治東。按《縣志》,「明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

醫學 在縣治南。按《縣志》,明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

僧會司 在縣治西西街三官廟按《縣志》,「明洪武二十四年,僧會妙信重修。」

道會司 「在縣治西西街。」 元帝廟。

巡檢司 ,在城南百尺口村,屬寧津地方倉 ,在縣治內。

稅課局 按「縣志」 :「在縣治西,洪武二十九年知縣趙璘建,正統年間革去。」 以下俱《縣志》。

察院 「在儒學東。洪武三年,知縣李子儀建。弘治五年,知縣弋福重修。」 正廳五間,東、西司房各三間,大門三間,寢房五間,耳房三間,儀門三間,廚房三間,左、右角門四間。

太僕寺 在縣治西北馬神廟東。成化十六年,知縣周冕、主簿劉元重修。正廳三間,寢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大門三間,儀門三間,廚房、馬廐各一所。公館一所 在縣治西北隅。明正統年間,知縣黃子嘉建。正廳三間,寢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大門一間,廚房一間。

倉場 在儀門外,東西各六間。明成化年間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