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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賢祠三間,在戟門外之西;「櫺星門」 三間,知縣張仁改建;「泮池」 在櫺星門內,邑人參議崔峨施地二畝,指揮張大用施銀四十兩,本縣縣丞李垣施甎一萬,本學訓導張存性暨廩生蘇仁等各捐廩俸成之。牆垣二百餘堵,知縣陳璣築。

文廟內外明倫堂前後樹木皆訓導張存性知縣。

王好義相繼栽植。又教諭何濟及訓導呂汴修補「聖域坊」 櫺星門左。知縣劉宗禹建,今廢。「啟聖祠 」 在文廟東。

明倫堂五間 在文廟後,朱子書匾。洪武臥碑,鐘鼓列左右。知縣陳璣、王好義重修。

尊經閣 在明倫堂後,舊「文會亭」 ,知縣曹一豸改建。

敬一亭 在啟聖祠前。進德、修業二齋在明倫堂前左右。祭器、文案二庫在明倫堂左右翼。「知縣王好義重修《科貢題名碑》」 :「明倫堂前左右各一,崇儒門即儒學儀門,兩旁為左宜,右有二門。知縣王好義建。射圃久廢,知縣王好義改建游藝門,其東建依仁門、禮門、義路二坊,知縣王好義建今廢。」 儒學門在義路南。儒林坊在儒學門外。知縣張仁建。教諭宅今廢。訓導宅二,今俱廢。號房、「天」 、「地」 、「人」 字三號,每號五間,在啟聖祠後。知縣李志學建,今廢。養廉倉在教諭宅前,今廢。社學 在預備倉前。

皇清康熙十一年,知縣周家柱捐俸修葺。

學田 按《縣志》,一段在城西北馬村河,知縣李志學置;一段在城北廡殿遺址,李志學申准,知縣王好義立碑記。今俱開為民田。

唐縣儒學 在縣治西。唐開元始立廟學,迨金之興,北方學廢,基址僅存。泰和三年,邑人好義者更新之。元至和間,撤堂建殿,以崇其基。明成化中,重建大成殿、門堂、齋舍。按《縣志》,「儒學東至縣衙,西至城隍廟,南北至街,計地畝周九十步,射圃在內。明嘉靖三年,知縣馬訓重修。二十四年,知縣王國生重修。隆慶三年,知」 縣洪濟遠重修。萬曆元年知縣彭芹修。「櫺星門」 舊無泮池,始鑿于櫺星門內。門外有石屏,嫌其逼窄,徙街之南。萬曆二十三年,知縣孫希夔重修。萬曆三十七年,知縣黃巍重修。崇禎六年,知縣向列星重修。

皇清順治三年,知縣周日宣重修。十一年,知縣張問

政重修櫺星門。康熙十二年,知縣王政建照壁,本府通判署縣事吳紹琯創建左右門坊。

先師廟五楹 、東西廡各五楹。戟門三楹。左右儀

門各一楹:櫺星門三楹:泮池

啟聖祠三楹 在

先師廟之右。順治十一年,知縣張問政重修。

名宦祠三楹 ,在啟聖廟前。

皇清順治三年,知縣周日宣修。

鄉賢祠三楹 ,在名宦祠前。康熙六年,訓導張暄重修。

文昌祠三楹 ,在興賢育才門之東。順治二年,教諭徐曉重修。康熙七年,署訓導紀其勳重修。奎星閣 在儒學門上。明崇禎九年,教諭劉顯績修。

皇清順治十年,知縣武自安改建城東南角臺,「上應」

《巽》《離》,文明之象。以望學宮,順治十二年大雨,毀復徙此。

「敬一亭 」 「在文昌祠」 之後,宰牲所。

明倫堂五楹 ,左曰「進德齋」 ,右曰「修業齋」 ,各三間,今圮廢。「興賢」 、「育才」 門在。

先師廟之東一間;儒學門在櫺星門之東一間。

教諭宅 在「明倫堂」 之後,今廢。

訓導宅 一在明倫堂東。順治十八年,教諭栗濟寬修。一在明倫堂西,今廢。

廩倉 今廢

號房 今廢

射圃亭三楹 ,在明倫堂之西,今廢。《圮》射圃東至啟聖廟,西至城隍廟,南至街,北至街。

社學 在縣治西。按《縣志》,在縣治東,東至街,西至捕衙宅,南至街,北至倉房。

皇清康熙三年,知縣嚴欽謨建講堂三間,「左右學舍。」

各二間學門一間

學田 按《縣志》舊志云:儒學學田三頃七十二畝四分,每年租銀一十七兩一錢九分。後因徵糧地荒,失額銀十四兩,遂將學租編補正額外,剩銀三兩一錢九分。又奉學院查盤,不敢擅動。學田名雖存而實廢,貧生賑助無資,每每告乞,既失士子固窮之道,亦非上官養士之體。至萬曆二十七年,知縣楊一桂查有開《荒地》六頃六十八畝七分,計每年徵銀一十四兩八分。復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