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9 (1700-1725).djvu/76

此页尚未校对

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各案裁減銀三千三百九十一兩九錢一分。

實裁存工料銀五千七百四十六兩七錢。總鋪 在察院東。

郝家莊鋪 南十里達任丘。

王克鋪 北十里達新城。

楊定鋪 西十五里,達容城。

郭莊 東南三十里達文安咸。有亭,有舍,有門,有垣,有墩臺,有守鋪長司一人,鋪司五人,鋪兵三十有八人,巡更鋪十,俱在城內外,設具以禦水火盜賊,總甲十人。南北新添五里鋪,北十五里新添韓家鋪,俱有亭,有廂房,有門垣。明萬曆間,知縣胡錠建。

祁州

原額遞馬十二匹,工料銀二百四十兩。除裁外,存馬七匹銀七十二兩。

總鋪 在州治南

王家莊鋪 在州東,抵於博陵,達於府。

東固鋪 在州南

婁底鋪 在州南,抵深澤。

深澤縣

原額遞馬十二匹,工料銀二百四十兩。除裁外,存馬七匹銀七十二兩。

總鋪 在縣治前。東、南、西俱接西河鋪,北接張家莊鋪。

張家莊鋪 在縣治北路之東南接本縣總鋪,西北接祁州婁底鋪。

西河鋪 「在縣治南路。東接安平縣北馬鋪,南接束鹿縣王山口鋪,西接晉州東曹鋪,北接本縣總鋪墩,堠城東馬壘村,一座城南河。」

莊村一座,城西「趙八莊」 一座。「舊設大鎮村」 一座,城北「張家莊」 一座,「舊設」

束鹿縣

原額遞馬十六匹,工料銀三百二十兩。除裁外,存馬九匹,銀九十六兩三毫。

「在城鋪 」 坐落城內,設立鋪司兵房三間,鋪司一名,鋪兵六名。

舊城鋪 ,坐落舊城內。鋪司,兵無房。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泊莊鋪 坐落泊莊。鋪司,兵無房。鋪司一名,鋪兵一名。

王山鋪 ,坐落王山鋪。司兵無房。鋪司一名,鋪兵一名。

安州

原額遞馬十匹,工料銀二百兩。除裁外,存馬六匹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七釐。

高陽縣

原額遞馬二十匹,工料銀四百兩。除裁外,存馬十二匹,銀一百二十兩一毫五絲。

在城急遞鋪 舊在縣治南五十步,明嘉靖間,張經綸建,後改縣門之左,申明亭東。

封家口鋪 縣南二十五里。

小連口鋪 縣南四十里。以上通河間府。野王鋪 縣西十里。

進莊鋪 縣西二十里。以上通保定府鋪,各有兵二名,而以鋪長司掌其事。

新安縣

原額遞馬八匹,工料銀一百六十兩。除裁外,存馬五匹銀五十五兩八錢三分三釐五毫。《易州》

原額遞馬二十六匹,工料銀五百二十兩。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全裁。

清苑驛 在州署東北。舊在兵道東,鼓樓北。明洪武七年,知州黎榮祖建。景泰三年,知州王鑄修。嘉靖四十一年,兵道張淵改建。

清苑驛 馬二十五匹。原額工料銀三千四百六十二兩二錢八分。

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各案裁減銀二千四百九十一兩八錢八分。

實裁存工料銀九百七十兩四錢。

上陳驛 馬二十五匹,原額工料銀三千一百八十九兩七錢八分。

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各案裁減銀二千二百一十九兩三錢八分。

實裁存工料銀九百七十兩四錢。

軍城驛 馬二十五匹,原額工料銀一千三百八十三兩二分九釐一毫八絲八微八纖。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各案裁減銀六百一兩五錢。

實裁存工料銀七百八十一兩五錢二分九釐一毫八絲八微八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