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69 (1700-1725).djvu/8

此页尚未校对

儀門外有《河淤籽粒碑》。兩翼有小房五六楹,為徵收之所,今俱廢。少南左為寅賓館,為廷三楹。館後為土地祠,而獄在儀門內之西。大門外故有申明亭、旌善亭及榜房等治,今皆湮沒不存。糧廳 在前堂右翼之右,舊分管糧、管馬二區。嘉靖四十一年裁管馬,遂合為一,為庭三楹,扁曰「靖共。」 翼為吏書房,前有儀門,門有左右翼,南旋而東向者為大門,其後為縣丞宅。順治十年大雨,庭事牆屋圮壞幾盡。施雲鶴、何曆颺相繼修葺。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規模壯麗。明洪武間,主簿費皋建。萬曆二年,師宗魯置床簾器具。二十二年,劉體元葺補。自丙子城陷無存。

太僕寺 在縣治南。按《縣志》太僕寺行署名府廳,今毀。

府館 在縣治南

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東南。按《縣志》:在閣前大街西,洪武二十七年,陰陽訓術李順、醫學訓科董如禮仝建。

河陽巡檢司 在縣治南十里。按《縣志》,「洪武三十一年,巡檢鮑奉建。萬曆中,商稅革,移於固城鎮,分管二十七村捕務。」

遞運所 在縣東郭。按《縣志》:明永樂十六年,設大使王福創修,萬曆四十五年畢自肅遷于城內憲臺之左,而舊所遂棄為民居。

僧會司 在東林寺。按《縣志》,「僧會劉義清建。」 道會司 在聚仙觀。按《縣志》,洪武十二年道會劉得全建。萬曆間移於城隍廟左。

預備倉 在縣治北。按《縣志》:舊有廒房三十三間,為積聚之所,近圮。

皇清順治中,丁啟明取其材修宅樓,竟空其地。陳鍾

斗置小房募民居之

捕廳 按《縣志》:在前堂左翼之左,其後為主簿宅,隆慶元年截省入縣治。

典吏 按《縣志》:「廳三楹,翼為吏書房,前有儀門,後為宅。」

皇清順治十年俱圮,官吏遂移於外。

憲臺 按《縣志》,係兵備道行署,一名西察院,在治南西偏,規制視察院。

養濟院 按《縣志》,在治東南草廠街。

新城縣治 在城中。漢、唐隸涿郡,周隸雄州,雖併廢不同,而治所如故。宋、金、元相尋圮壞,明洪武中新之。按《縣志》:在城中迤西,東鄰大察院,西近預備倉,南通官井,北枕柳塘。廣三十丈,袤三十五丈。中為節愛堂,舊名牧愛堂。其後為穿堂,堂西為鑾駕庫,知縣王好義改建。東為書房,知縣王好義建,以教民間俊秀子弟。穿堂後為縣宅,西為管糧縣丞宅,今廢。又南為典吏宅,迤南為管馬縣丞宅,今廢。又南為主簿宅,今廢。節愛堂之東為儲積庫,樓西為贊政幕,廳前為戒石亭,東為架閣庫、案牘房下列吏、戶、禮三房,西為承發科鋪長司,下列兵、刑、工三房,並馬政科。以上俱知縣王好義建。旁為便門,達夾道。西北有菜園,有馬圈,前為儀門。儀門外左為土地祠,稍前為寅賓館,南為養廉倉。儀門外右為大戶。收受房前為獄,中為大門,門樓上設鐘鼓。大門外為申明亭、旌善亭、癉惡亭。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知縣劉宗禹、王好義重建。」

太僕寺 「在縣治南。」

府館 在縣治西南

陰陽學 ,在縣治東南。

醫學 在中衢

倉 在縣治南

預備倉 在縣治西南

兵備道署 按《縣志》,在二草場間。知縣劉宗禹、王好義相繼重修,今為南察院,知縣周世祿建。鄉約所 按《縣志》,「在城內。」

官廳二 按《縣志》,在大察院左右。

養濟院 按《縣志》,在北關外真武觀北。

唐縣治 在城中近北,鮮虞故治也。應劭《地里志》:「有左人亭,縣治即其地。齊人徙置安喜縣,聖曆元年,又徙歸故治。明洪武中,創造廳事。天順五年災,重建,廣其制。」 按《縣志》:「南直接大街,東抵倉,西抵儒學,北抵民居。崇禎十五年,城陷遇焚。」

皇清順治三年,知縣周日宣建堂五楹。知縣張問政

扁曰「牧愛堂」 ,左為庫,右為幕廳,今廢。兩翼書吏房各七間;堂之前為戒石坊。坊之前為儀門三間,左右角門各一間。儀門之前為大門,於上為譙樓;堂之後曰「居敬堂。」 明嘉靖年,知縣強自省修。順治十二年,知縣張問政重修,其後為大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