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1 (1700-1725).djvu/11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十七卷目錄

 真定府部彙考五

  真定府賦役考二

職方典第九十七卷

真定府部彙考五

真定府賦役考二

《田賦考         》《平山縣志》,「明隆慶六年,奉例丈量過小白地五千四百三十一畝三分七釐一毫。上地一千二百三十頃四十九畝一釐,每二畝六分一釐一毫四絲,折糧地一畝,共折徵糧地四百七十一頃二十七畝三釐。中地五百五十一頃九畝八分一釐二毫,每三畝一分折徵糧一畝,共折徵糧地三百六頃八十畝」 五分八釐四毫。下地三千二百四十八頃七十二畝五分四釐九毫。每五畝三釐四毫六絲四忽五微,折徵糧地一畝,共折徵糧地六百四十五頃二十七畝三分八釐六毫。以上三則白地,共折徵糧地一千四百二十三頃三十五畝。康熙七年,洪水衝沒地畝民逃。康熙九年春,知縣湯聘申請節年「包賠水衝沙壓老荒糧地」 三百二十八頃三十七畝六分九釐五毫,康熙十年二月初五日奉

旨「除豁,永遵」在案。

貢賦

原額上、中、下三等地,折徵糧地共一千四百二十三頃三十五畝,內除無主荒地二十二頃四十七畝四分三釐,節年開懇過荒地五頃一十八畝八分,俱入「行差地」 徵糧。實在荒地一十七頃二十八畝六分三釐,每畝該除荒銀一錢三分七釐一毫七絲九忽四微九纖六沙六塵四埃一渺。共除銀二百三十七兩一錢三分二釐五毫九絲三忽二微七纖八沙五塵三埃一渺,免徵。

「實在徵糧並懇荒成熟地」 共一千四百六頃六畝三分七釐。內分:

優免地二百七十一頃七十一畝六分四釐,奉文不免,每畝徵正供並雜辦改折花絨銀一錢三分七釐一毫七絲九忽四微九纖六沙六塵四埃一渺。共徵銀三千七百二十七兩三錢九分一釐八毫九絲八忽一微二纖一沙二塵三埃九渺。

「行差並懇荒成熟地」 一千八十九頃六畝一分八釐。每畝徵正供雜辦並改折花絨銀一錢三分七釐一毫七絲九忽四微九纖六沙六塵四埃一渺。共徵銀一萬四千九百三十九兩六錢九分四釐九毫五絲四忽五微四纖二塵二埃一渺。

寄莊地四十五頃二十八畝五分五釐。每畝徵正供雜辦,比行差加半倍,並改折花絨銀一錢五分五釐三毫九絲四微三纖三沙八塵四埃一渺。共徵銀七百三兩三錢二分六釐五毫三絲六忽四微一纖七沙三塵四埃九渺。

原額《三等九則人丁》,通折下下丁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九丁。節年審編新增人丁並吏承丁一千七百九十七丁。

實在下下人丁共二萬六千一百七十六丁,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二千六百一十七兩六錢,不在府總。新懇場院地一頃六十八畝二分九釐二毫四絲,每畝徵銀一錢三分七釐一毫三絲四忽六微四纖六沙二塵六埃一渺。共徵銀二十三兩七分八釐七毫一絲八忽七微四纖二沙四塵一埃五渺。

額外充餉地二十一頃二十一畝六分,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四十二兩四錢三分二釐。牧地一頃五十二畝三釐,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三兩四分六毫。

馬廠籽粒地二十一頃四十四畝四分四釐五毫。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四十二兩八錢八分八釐九毫。

按院學田地二頃六十畝,每畝徵銀五分,共徵銀一十三兩。

學院學田地二頃,每畝徵倉斗、穀二斗,共徵穀四十石。

「不在丁地」 之內各項稅銀一百三十一兩八錢,藥材銀二兩七錢八分三釐八毫三絲一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