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1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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畝一分二釐六毫三絲三項共地五十八頃八十七畝一分一釐八毫三絲,《則例》同。每畝額徵銀一錢三分六釐一毫九絲七忽四微四纖六沙六塵,共額徵銀八百一兩八錢一分四釐八絲零。

寄莊徵糧地二頃七十一畝一分二釐一毫,每畝額徵銀一錢八分五毫六絲六忽九微五沙七塵,共徵銀四十八兩九錢五分五釐四毫八絲零。

以上共額徵:銀八百五十兩七錢六分五釐九毫六絲。

《實在下下則人丁》二千九百七十七丁半。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二百九十七兩七錢五分。丁、地二項,共額徵銀一千一百四十八兩五錢一分五釐九毫六絲零。內分徵起運銀一千一百三十一兩七錢八分五釐一毫八絲九忽零,徵存留銀七百一十一兩七錢一分一釐五毫三絲九忽零,徵錢三錢五千一十九文零。遇閏徵閏月銀一百二十二兩一錢六分三釐三毫五絲四忽七微。

額外

開墾荒田一頃一十畝,每畝額徵銀一分二釐,共徵銀一兩三錢二分。

學院學田地一十二畝七分。每畝徵本色穀二斗七合八勺七抄四撮,共徵本色穀二石六斗四升。向貯縣倉備賑,今奉文變價起解。

匠價銀九兩九錢

《稅契》銀:七兩八錢。康熙十六年,奉文增銀一兩五錢六分,共徵稅銀九兩三錢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