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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真定府部彙考七

  真定府賦役考四

職方典第九十九卷

真定府部彙考七

真定府賦役考四

《新河縣志》

皇清欽頒《賦役全書》刊載。

原編為十二里社

在城社

太平社

樂平社

冀豐社

長樂社

閆莊社

永安社

安寧社

豐盈社

昇平社

千家莊社

大興社

原額小白地四千二百五十二頃二十三畝三釐三毫。內除無主荒地四百五十八頃一十一畝七分四釐七毫,自順治九年起至康熙六年止,節年共開墾過荒地二百三十七頃八十八畝六分七釐八毫。

康熙九年,知縣江源開墾荒地一頃三十一畝四分二釐五毫。

康熙十六年,知縣王汝翰清出額荒之內,墾過荒地三十八頃七十八畝九分七釐二毫五絲,實在荒地一百八十頃一十二畝六分七釐一毫五絲。除荒外,

「實在徵糧熟地」 並清出共地四千七十二頃一十畝三分六釐一毫五絲。

康熙十六年,知縣王汝翰又清出額荒之外地一百二十六頃六十二畝九分九釐九毫二絲二項共地四千一百九十八頃八十畝三分六釐七絲。內分

優免地五百九十頃,奉文不免,每畝徵正供雜辦,並改折花絨銀三分一釐八毫七絲四忽九微四纖五塵七埃八渺三漠。共徵銀一千八百八十兩六錢二分一釐四毫九絲四忽一微一纖九沙七塵。

行差並開墾清出共地三千二百八頃四十二畝八分六釐七絲。每畝徵正供雜辦並改折花絨銀三分一釐八毫七絲四忽九微四纖五塵七埃八渺三漠。共徵銀一萬二百二十六兩八錢四分七釐一毫一絲九忽八微八纖四沙二塵八埃四渺三漠四湖。

寄莊地四百頃三十七畝五分。每畝徵正供雜辦,比行差加半倍,並改折花絨銀三分八釐七毫一微二纖四沙一塵六埃三渺。共徵銀一千五百二十一兩七錢一分二毫三絲三忽六微八纖八沙一塵二埃三渺八漠。

額外

考明有三宮子粒地一百七十二頃七十五畝四分八釐六毫。今遵

《皇清賦役全書》改作「更名地一百六十八頃七十八」

畝,每畝徵銀二分八釐三毫九絲五忽八微八纖九沙。共徵銀三百五十一兩二錢一分八釐八毫一絲二忽四微七纖九沙八塵五埃。「改作更名地」 一十二頃一十五畝,每畝徵銀二分九釐九毫九絲九忽六微七纖。共徵銀三十六兩四錢四分九釐五毫八絲。奉

旨「蠲荒訖。」

改作「更名地」 八十六畝,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二兩五錢八分。奉

旨「蠲荒訖。」

備邊充餉地二十五頃七十六畝五分。每畝徵銀八釐九毫一絲四忽八微二纖九沙九塵三埃。共徵銀二十二兩九錢六分九釐五絲九忽三微四沙六塵四埃五渺。內除無主荒地一十七頃四十九畝,節年開墾地一十六頃六十一畝九釐二毫。

康熙十六年,知縣王汝翰清出額荒之內地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