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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又裁銀四錢。」 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十二兩,裁閏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馬夫一名,每年工食銀七兩二錢,遇閏加銀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銀一兩二錢,遇閏又裁銀一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兩,裁閏銀五錢。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教諭俸銀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康熙三年奉裁,於康熙十六年復設教諭一員,未經復俸。訓導俸每年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順治十六年全裁,扣閏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前教諭未經復俸,教諭、訓導實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齋夫六名,每年工食銀七十二兩,遇閏加銀六兩。康熙三年,奉上行裁三名,應裁銀三十六兩,遇閏又裁銀三兩。康熙十四年裁銀十八兩,裁閏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膳夫二名,每年工食銀四十兩,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順治十四年,新裁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遇閏又裁銀二兩二錢二分二釐二毫;康熙十四年裁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裁閏銀一兩一錢一分一釐一毫;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門子五名、掌教三名、分教二名,每年工食銀三十六兩,遇閏加銀三兩。康熙三年奉裁,教諭應裁三名銀二十一兩六錢,遇閏又裁銀一兩八錢。康熙十四年裁銀七兩二錢,裁閏銀一兩二錢。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學書」 一名,每年工食銀七兩二錢。遇閏加銀六錢。康熙元年奉裁。

教官二員,喂馬草料每年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康熙三年奉裁,教諭應裁銀十二兩,遇閏又裁銀一兩。康熙十四年裁銀六兩,全裁閏銀一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廩生二十名,月糧每年銀一百九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十六兩。順治十四年,新裁銀一百二十八兩,遇閏又裁銀一十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康熙二年,奉文全裁訖。

學院科、歲兩考並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十八兩,康熙十三年奉文裁半;銀九兩,康熙十四年全裁訖。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二大祭銀四十兩。《康熙》

十七年,裁半銀二十兩,實支銀二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春秋二大祭銀三十兩。康熙十七年裁半,銀十五兩,實支銀十五兩。

三、小祭無祀鬼神銀十兩。康熙十七年裁半銀五兩,實支銀五兩。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銀五兩。順治十四年新裁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曆日》銀三兩,康熙十五年裁半銀一兩五錢,實支銀一兩五錢。

《鄉飲》二次酒禮銀十兩。順治十四年新裁銀五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朔望行香紙燭銀一兩「順治九年會議全裁訖。」 修理察院公館家伙等項銀十兩「順治九年會議全裁訖。」

「看守察院」 門子二名,每年工食銀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六兩,裁閏銀一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雜支供應過往上司下程中火坐飯等項銀三百兩。順治十三年裁減里馬銀一百一十五兩九錢五分,順治十四年全裁訖。

驛站工料銀一千四百四兩九錢九分八釐九毫六絲二忽。遇閏加派銀一百一十七兩八分三釐。康熙七年,奉文留作起運訖。

協濟河間府楊村驛遞銀三百六十一兩二錢三分九釐三毫。康熙七年奉文留作起運訖槐水驛豆銀五十兩。康熙十四年歸入起運訖關城驛米銀二十八兩二錢四分。康熙十四年歸入起運訖。

《恆山》等九驛,草銀五十五兩三錢四分六釐七毫。康熙十四年,歸入起運訖。

走遞馬四十匹,每年草料銀九百六十兩,遇閏加銀八十兩。順治十三年,裁減里馬銀三百七十一兩四分六釐,遇閏裁銀二十六兩二錢八分三釐。康熙十三年,又查出續裁閏銀四兩六錢三分七釐五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二百九十四兩四錢七分七釐,遇閏又裁銀二十四兩五錢三分九釐七毫五絲。又裁馬四匹銀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