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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兩七分九釐四毫八絲四忽。遇閏又裁銀四兩八分九釐九毫五絲七忽,實支銀二百四十五兩三錢九分七釐五毫一絲六忽。閏月,銀二十兩四錢四分九釐七毫九絲三忽。

接遞皂隸十六名,每年工食銀九十六兩,遇閏加銀八兩。順治十三年裁減銀三十七兩一錢四釐,遇閏裁銀三錢九分二釐。康熙十三年查出,又續裁閏銀二兩七錢。康熙十四年全裁訖。扛轎夫六十名,每年工食銀六百兩,遇閏加銀五十兩。順治十三年裁減銀二百三十一兩九錢,遇閏又裁銀一十九兩三錢二分五釐。康熙十四年全裁訖。

吹鼓手四名,每年工食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十二兩,裁閏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各鋪司兵十名,每年工食銀六十兩,遇閏加銀五兩。康熙十四年閏銀全裁,康熙十五年裁半銀三十兩,實支銀三十兩。

更夫四名,每年工食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十二兩,裁閏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火夫十名,每年工食銀四十八兩,遇閏加銀四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二十四兩;裁閏銀四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孤貧六十名口,月糧銀一百七十二兩八錢,遇閏加銀十四兩四錢。康熙十七年裁半銀八十六兩四錢,遇閏又裁銀七兩二錢,實支銀八十六兩四錢,閏月銀七兩二錢。

冬衣花布銀十四兩二錢。遇閏加銀一兩一錢八分三釐四毫。康熙十三年,查出「冬衣不應加閏」 ,奉文全裁。康熙十七年,裁銀七兩一錢,實支銀七兩一錢。

二年一辦

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銀二十兩。康熙十四年裁銀十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三年一辦。

本府歲考生員試卷花紅供應銀六十兩,每年銀二十兩,康熙十三年,奉文裁半;銀十兩,康熙十四年,全裁訖。

本縣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順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覲年免裁。歷年因官吏既未入覲,不敢擅支。每遇覲年,仍入起運內起解訖朝覲官吏盤費銀二十五兩。內典史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順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覲年免裁。歷年因官吏既未入覲,不敢擅支,每遇覲年,仍入《起運》內起解訖。

科考生員賓興盤費、花紅、酒席銀四十八兩。每年銀十六兩。順治十四年,新裁銀八兩,實支銀八兩。康熙十年,奉文「為請酌定文武等事」 案內,文武生員按名均給,康熙十四年裁半,銀四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銀十八兩,每年銀六兩。康熙十年,奉文為「請酌定文武等事」 案內,文武按名均給,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五毫,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武闈入簾公宴」 銀八兩。每年銀二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五絲,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十兩,每年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五絲;康熙十五年全裁訖,《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五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康熙十五年全裁訖會試謄錄書手工食銀十二兩,每年銀四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訖。順天鄉試貢院供給銀四兩,每年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康熙十四年裁半;銀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五絲,康熙十五年全裁訖。

凡遇鄉會試年分。如中式名多、照數徵給。以上起運折色、並滴珠路費腳價、及實解支存留、共銀一萬五千八百一十四兩三錢七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