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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衣布花每年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康熙十三年,查出「冬衣布花不應加閏」 ,奉文全裁。

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該銀二十兩。

本州朝覲官吏盤費銀五十五兩。內知州銀三十兩,吏目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該銀十八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順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覲年免裁,歷年因官吏既未入覲,仍入起運項下。起解。《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該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順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覲年免裁,歷年因官吏既未入覲,仍入《起運》項下起解

科舉生員賓興盤費銀八十四兩,每年該銀二十八兩。奉裁銀十四兩,實支銀十四兩。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該銀十八兩,每年該銀六兩。奉文將額設銀兩文武均分。

《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該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該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

武闈並入簾公宴銀十二兩。每年該銀四兩。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十兩。每年該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

《新中武進士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該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會試《謄錄》書手工食二十四兩,每年該銀八兩。順天卿試貢院供給銀四兩,每年該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

凡遇鄉會試年分。如中式名多、照數徵給額外匠價銀九兩

《安平縣志》

《武強縣志》

戶口

原額戶一千八百九十四。原額實在下下人丁共二萬丁,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二千兩。田畝

自明萬曆間屢經丈量,實在小白地二千三百四十三頃九十五畝八分七釐,遂為定數。

皇清因之。順治二年,于泓等帶去投充地六頃八十

一畝八分八釐。又順治六年,除無主荒地二十五頃三十六畝九分,實在徵糧地二千三百一十一頃七十七畝九釐

優免地七百一十三頃一十三畝四分。順治十四年,奉文暫行停免,俟府庫充實,另行議免,與差地一例起科

行差地一千三百七十六頃三十七畝三分四釐六毫。每畝徵「起運并存留銀七,徵銀五分三釐一毫六絲二忽三微五纖二沙五埃九渺九漠」 二項,共徵銀一萬一千一百零八兩三錢一分二釐六毫。每畝徵存留錢「三徵清字錢五文一分八釐三毫三忽四纖一沙四塵八埃」 二項,共徵錢一百零八萬二千九百九十八文。寄莊地二百一十六頃九十六畝一分九釐四毫,每畝徵起運并存留銀七徵銀六分一釐四毫五絲三忽七微四纖三沙七塵二埃八漠,共徵銀一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一分二釐。每畝徵存留錢三徵清字錢五文九分九釐一毫三絲九忽四微四纖二沙三塵九埃。共徵錢十二萬九千九百九十文。

退回投充地五頃三十畝一分五釐。每畝徵起運并存留銀七,徵銀五分三釐一毫五絲三忽六微八纖九塵八埃五渺一漠。共徵銀二十八兩一錢七分九釐九毫。每畝徵存留錢三,徵清字錢五文一分八釐三毫三忽四纖一沙四塵八埃。共徵錢二千七百四十七文。

《農桑絲》九十六頃六十二畝八分七釐。每畝徵銀七釐二毫七絲八忽七纖。共徵銀七十兩三錢二分七釐一毫二絲二忽。

鹽斤

舊《志》:武強煮鹽地十頃,每歲徵鹽六千斤,每斤銀二釐,共銀一十二兩,不行商鹽,與深、冀、饒平八州縣等。至明隆慶三年,奉文行鹽一百引,民甚苦之。萬曆元年,知縣劉梓申請停罷商鹽,止辦鹽課六十兩,民甚稱便。彼時未經題疏,商人漁利,復為開竇。而商鹽再行後復加五十引,自

皇清順治間,知縣劉朝宗令民開墾,行糧每畝徵銀。

四分一毫三絲七忽二微一沙一塵,共徵銀四十兩一錢三分七釐二毫一絲一忽。商引加至六百,既戶口均食又加三百九十六道,每歲共九百九十六引。此鹽斤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