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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老。頸可刃而身不可屈,頭可斷而碑不可草。」 觀其民風,則力織作,勤畎畝;童稚為姻,雞豚娶婦。族多辨類,等其清濁;禮謹送終,稱其無有;至老猶勤,雖貧不困。人各守其淳朴,俗頗幾乎渾沌。其尢在可稱者:士不妬才,人多服義;彭亨狙獪,雖富蒙嗤;清介端良,在微亦貴。上不煩於刑戮,下易為乎禁制。此固先王舊澤,雖經變故,猶縷縷而未衰云。

元旦晨興,祭天地祖宗,拜禮尊長,親友相賀五日。黎明,掃舍,積委送於路,謂之「送窮。」 初十日,俗謂「十子日。」 是日不動碓磑,恐傷歲稼。

十二日,婦女出聚門首,謂之「躲鼠。」 不然恐嚙衣物。十五日,燃燈祭神。十六日夜半,用杵遍杵宅院,謂之「搗虛耗。」 是日,置酒宴親,放花炮慶元霄。二十日,用灰畫窖,置五穀於中,明晨收入倉內,謂之「小添倉。」 是月,親友置酒酬酢,彌月不絕,謂之「年酒。」

二月二日用灰圍屋垣,晨以杖擊屋梁,禁五毒。三月清明日前二日,俱可祭掃墳墓,俗謂「上墳」 ,又謂之「花節。」 市彩花,置酒宴會。

五月五日,男女插艾,食角黍,以五色線繫兒手足,曰「百歲索。」

六月六日,汲水和麪作麯水味,經久不惡。七夕日,士女穿針乞巧。

八月十五日夜,剖瓜陳果,聚飲賞月

《九月九日》「製花糕,飲菊酒。」

十月初一日,剪紙為衣上墳,曰「送寒衣。」

冬至日,官長行香謁神,鄉紳拜賀。

臘月八日,以五榖米雜棗實作粥。

二十四日,祀竈,以糖瓜糊竈口,祝福。年除日,五鼓,男女嫁娶,不拘禁忌,謂之「亂歲日。」 是日,易門神。

《曲陽縣志》

《正月十五日登高》昔隋文帝是日與近臣登高,獨元冑不在,帝馳召之,謂曰:「公與外人登高,不若就朕,今猶其遺俗也。」

二月二日,以灰圍宅,謂之「引龍。」

清明日立《鞦韆於郊,踏柳》。

《穀雨日書》《禁蝎》。

四月四日,嶽廟大會,香火極盛,四方貨物雲集。麇至四月八日,遊少容山八會寺,觀浴佛,餘日與吳楚略同。

《冀州志》

《舊志》曰:「冀地肥磽相半,男力稼穡,女勤紡織。但俗尚侈靡,止盡一年食用,或遇水旱多乏。其謹厚者由於天性,澆薄者成於氣習。邇年冠婚喪祭,悉資親友,閭閻之家,有禮讓之風。」

敬官長,令無沮撓,賦無逋欠,雖受陵轢,守分弗辭。至歲時有遺,必極豐潔,每以容納為榮。重賓客,客至必備物款留,懼蹈簡褻,致使鄙笑。勤耕讀稼,穡無遺力,子弟皆送之師。讀書修業,不限貧富,禮讓漸興。

「崇親睦,賊盜相防,疾病相問,慶弔相往來,歲時相餽遺,詞訟詿誤相保訴」 ,猶為近古。

《多善會》或五六人、十數人,期日為一會,人出財物若干,擇謹厚者收之。遇歲時祈報,及會中醫藥殤葬者,皆取給焉。

正德末年以來,俗競奢侈,如婚禮服器女紅之類,至有破產為者。酒席務豐,喪葬多作紙偶彩幢等物,備極精巧。勞數月而火,於一刻奠送,水陸兼陳恐後,閭里之下,以此相高,浪費暴殄,莫此為甚。

效遊惰。人多不事本業,飲博無忌。

《偏重財富》不論賢。貴雖卑賤暴富,並齒衣冠居上列。

恣逞狡猾,或把持官府,或起滅詞訟,或扛幫善良,或計欺寡弱,力強行毆,力微肆誣,空手無賴,莫敢誰何,倚富吞貧,恃勢凌物,淳樸見欺,而為上者偏信彼疑此。於是無兄者謂「盜嫂」 ,娶孤女者謂撾婦翁刺客,惡少乘間操戈,至有白晝刃人者。

尚鬼、信巫,有事皆誓於神。疾病則命端公、師婆祈禱,及許善願醫藥,卻緩喪事。多用僧道及瞽伎詞唱,名曰《煖伴》。葬用樂工搬伎,笙鼓喧闐,宴飲談笑,頗少哀戚。士大夫家厭之。

歲時,春正旦、五更,具牲醴、香燭迎祭神祇、祭祖先。兒童皆放紙砲,謂之「響歲。」 親朋各詣門交拜,或即留飲,曰「賀春。」

立春日食春餅、蘿蔔、細菜曰「咬春。」 爭春裂土牛泥以塗竈,曰「除蟻。」 奪春杖以育蠶曰「蠶盛。」 《元宵》街巷皆懸燈放煙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