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裁一兩二錢
庫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元年全裁。倉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元年全裁。庫子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斗級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典史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門子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裁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議裁一兩二錢。
教諭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訓導同全裁
齋夫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四年裁三名。膳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二十兩,裁三分之二,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同裁三分之二,係廩生支領。
門子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裁二名。學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教官二員,每員喂馬草料銀一十二兩。四年裁訓導銀一十二兩。
廩生二十名,每名月支糧銀八錢。二年全裁學院科、歲兩考並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三十兩。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兩祭銀四十兩。
本府歲貢生考貢赴京,《花紅、旗扁》盤費銀四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二祭,銀三十兩。三小祭,無祀鬼神,銀一十兩。
宋丞相祠:春秋二祭,銀四兩。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十四年,裁《桃符》銀一兩五錢。
《鄉飲》二次酒席銀一十二兩,十四年裁六兩,《曆日》銀三兩。
朔望日行香紙燭銀一兩全裁。
「看守察院門子二名」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修理察院公館等項銀十兩,全裁。
雜支應供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三百兩,撥補《武清驛》銀四十二兩二錢四分三釐四毫,其餘全裁。
吹手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
各鋪鋪司兵二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更夫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火夫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大《孤貧》五十四名,每名歲支糧銀三兩三錢。《小孤貧》四十一名,每名歲支糧銀一兩一錢六分九絲七忽。
孤貧冬衣布花銀一十三兩五錢。以上三項,四年復。
本府龍岡驛草束銀五十八兩八錢九釐零。協濟臨洺驛夫皂銀七十八兩二錢三分九釐五毫。
協濟臨洺驛吹手銀八兩八分二釐。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徵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
朝覲官吏盤費,共銀二十五兩。典史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徵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十四年全裁,遇朝覲之年不裁。
本府科、歲、二考生員試卷花紅供應銀六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本縣科舉生員盤費,《賓興花紅》、酒席銀九十兩。每年徵銀三十兩。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銀一十八兩。每年徵銀六兩。
《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一十兩。每年徵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徵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會試《謄錄》書手四名,共銀二十四兩。每年徵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