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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驛銀數目俱詳《田賦考》。

平鄉縣

急遞鋪四 曰總鋪 柴村 、夏莊 、魏家《府志》未詳。按《平鄉縣志》,萬曆八年增修鋪舍,其餘驛站銀及鋪司兵、接遞皂隸等項,因縣志缺後三卷,俱無考。

廣宗縣

急遞鋪四 曰總鋪 ,新建 柏社 、西趙《府志》未詳。按《廣宗縣志》:總鋪在縣門西,新建鋪在城西南十里田禾村,柏社鋪在城北十里小柏社,西趙鋪在城北二十里西趙村。

站銀一千四百六十九兩七錢七分八釐六毫,協濟本府龍、中二驛,銀三十兩,在雜支內銷算。接遞皂隸十六名,每名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

接遞轎夫二十名,每名銀十兩,共銀二百兩;鋪司四名,每名銀四兩五錢。

鋪兵十名,每名銀五兩。

走遞馬騾十四匹,每匹銀二十四兩,共銀三百三十六兩。

協濟中丘驛館夫一名,銀七兩二錢。

外協濟臨洺驛夫、皂吹鼓手銀數俱詳《田賦考》《鉅鹿縣》。

急遞鋪三 曰總鋪  、清水  原莊《府志》未詳。按《鉅鹿縣志》:「總鋪在縣治東,清水鋪在城東南十里,原莊鋪在城西南十五里,各設鋪司一名,鋪兵十四名,主傳送公文。」

額徵驛站工料銀二千七十四兩一錢三分八釐三毫,遇閏加銀八十六兩四錢二分二釐四毫。內協濟中丘驛馬一十二匹,騾三十九頭,共該工料銀二千零八兩六錢九分八釐三毫。又協濟河間府富莊驛工料銀六十五兩四錢四分,今兌留中丘驛用。

走遞馬二十匹,每年草料銀四百八十兩,遇閏加銀四十兩,奉文裁減銀一百一十一兩,協濟武清縣。

接遞皂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每年共銀七十二兩,遇閏加銀六兩,奉文裁減銀一十六兩,協濟武清縣。

接遞扛轎夫二十六名,每名歲支銀十兩,共銀二百六十兩,遇閏加銀二十一兩六錢六分六釐,減銀六十兩,協濟武清縣。

各鋪鋪司兵一十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每年共銀八十四兩,遇閏加銀七兩。

中丘驛草場草折銀五十九兩六分九釐八絲。遇閏加銀四兩九錢二分二釐四毫七絲三忽七微

中丘驛鋪陳庫子四名,共銀四十八兩,遇閏加銀四兩。

外有協濟臨洺驛銀數目,俱詳《田賦考》。

唐山縣

急遞鋪四 ,曰總鋪 、范解 、南樓 《大寧府志》未詳。按《唐山縣志》「鋪舍五,急遞總鋪在縣治前,南樓鋪在城南十五里,達任縣,范解鋪在城西南十六里,達本府;大寧鋪在城西北十八里,達真定府,楊村鋪在縣北十八里,達柏鄉縣。唐無驛,以協濟中丘驛。額徵驛站工料銀七百六十兩九錢三分五釐,遇閏加銀三十四兩」 五錢九分四釐七毫四絲。又唐山屯協濟本縣工料銀九百六十兩,遇閏加銀四十兩九錢三分四釐三毫二絲。康熙七年,奉文他驛協濟,在本處起運銀內扣支,奉。

與鉅鹿廣宗、內丘任縣分日行差,著為令。

走遞馬三十匹,實支草料銀六百二十四兩一錢一分五釐,遇閏加銀六十兩。一名「縣馬」 ,供應南北次衝飛遞羽檄公文,遇有非常大差時,調取協濟云。

內丘縣

中丘驛 縣治東南

遞運所 北關迤東

急遞鋪十二 ,曰「總鋪 」 、「南光 、河渠 、和村、小馬 、西陽 、南宋 、梁原 、李陽 、史村、張村 、尹村。」

《府志》未詳。按《內丘縣志》:總鋪未載。外鋪舍十三,北曰李陽 、史村 、馬峰 、張村 、尹村、鎖村 ,南曰河村 、小馬 、都城 、西陽,南宋 梁原 禦暴。

每年額徵驛站工料銀二千五百五兩二錢六分一釐二毫,加銀一百二兩三錢七分五釐。內中丘驛馬一十三匹,工料銀一千三十八兩四錢四分;騾三十九頭,工料銀七百二十六兩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