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3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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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支供應過往上司下程中火等項銀二百兩,二次全裁。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該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本府迎賀新中舉人花紅酒席、旗扁共銀二十兩;每年該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本縣朝覲造冊紙張」 銀五兩,每年該銀一兩六分六釐;全裁。

朝覲官吏盤費銀二十五兩。內典史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該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順治十三年全裁解部。

科舉生員賓興盤費:花紅、酒席銀五十四兩,每年該銀十八兩;減半裁銀九兩,實支銀九兩。會試舉人盤費銀十八兩,每年該銀六兩。新中舉人坊價銀八十兩,每年該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零。

《新中進士》坊價銀一百兩。每年該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零。

《武闈入簾公宴》銀二十五兩。每年該銀八兩三錢三釐零。

會試《謄錄》書手工食銀二十八兩。每年該銀九兩三錢三分零。

順天鄉試貢院供給銀四兩。每年該銀一兩三錢三分零。

科舉場中牲口銀二兩五錢。每年該銀八錢三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