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約》所 在城圓照寺并四鄉郭坊堡等村共三十一所。
威縣
縣治 仍州制,在城西北隅。元知州王伯大,明知縣王政、方瀾、錢術、胡容屢修。按《威縣志》,明嘉靖中,知縣錢木、胡容
皇清知縣陳永昇、李之棟相繼增修「中正廳廳兩翼。」
左儀仗錢帛庫,右贊政廳。廳東西吏曹。前儀門又前大門,上建譙樓。廳前戒石亭。儀門東寅賓館,西囹圄所。南內倉廳。北,後堂。堂北知縣宅,左馬廠,左之前公廨,右典史宅。大門東西申明旌善亭。按「威《縣志》」 :正堂扁曰「牧愛。」 儀門東土地祠。寅賓館,南收糧房。
察院 在縣治東
府館 在縣治東
陰陽學醫學 :在縣治東。
僧會司 在文殊寺
預備倉 在縣治南
養濟院 在縣治北
演武場 在城北。按《威縣志》,「太僕寺在縣治西,久廢。」
洺州「古治」 坊 在縣治前。
科第、褒封之坊 二十有二:
承流宣化坊 在縣治內。
清河縣
縣治 在城北隅。明初洪武二年知縣馬駿建。弘治七年知縣林瑱、嘉靖三年知縣張濟、八年知縣王綋,屢修。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縣盧士傑新內外署宇中正廳。
廳,兩翼:左庫樓,右幕廳,東西吏曹,前儀門,又前大門,再前嚴更樓。廳前戒石亭。儀門東內為預備倉,為草廠,外為寅賓館;西內為公廨,外為囹圄所,為馬廠。廳北後堂。堂北知縣宅,右典史宅。大門東西申明旌善亭。按《清河縣志》:「舊制以嚴更樓為大門,自樓抵二門五百武,地空而遼遠,因改縮大門於內,盡列居民於」 樓內,輻輳成市,正堂扁曰「正已」 ,後堂扁曰「和衷。」 儀門外土地祠察院 在縣治東。
府館 在縣治東
陰陽學 在縣治西南,今廢。
醫學 在縣治東南,今廢。
僧會司 在興隆寺
演武場 在城西南
養濟院 在西門外
《羈工所 》在府館南。
桑林小署 在連塚集。按《清河縣志》,知縣秦際皞建。
四面坊一 在十字街心。
科第褒封之坊六 :按《清河縣志》,「各路界坊,東路曰壤連鄒魯,西路曰燕南要路,北路曰北接恆山,南路曰南通洺水。」
《鄉約》所 在察院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