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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樞改建。殿左啟聖祠,祠前更衣亭,今廢。按《永年縣志》,康熙七年,知縣王家禎、教諭楊九有修啟聖祠。祠後教諭宅,宅後訓導宅,今廢。按《永年縣志》,教諭宅,康熙七年教諭楊九有捐修。十年,教諭魏繼橒增修。雨化亭。訓導宅,一在教諭宅前,一在教諭宅後,久廢。殿右射圃亭,知縣朱世緯、教諭魏繼橒建。按《永年縣志》,「康熙十年建。」 亭前宰牲所,櫺星門外左右二坊,曰「德配天地」 ,曰「道冠古今。」 門前屏壁,壁前泮池。其外有文昌閣,在縣治東,新建。

奎星樓 在城東南隅上。知府南居益、知縣陳所行建。

學田 共四十八頃三十四畝四分四釐二毫按《永年縣志》:「一地一頃零五畝一分二釐四毫,明萬曆四十三年按院耿置,用價銀九十九兩九錢七釐二毫二絲,每年徵租銀十兩四錢九分一釐。一地一頃,明崇禎七年按院衛置,用價銀一百兩,每年徵租銀十兩。一地五十畝,明崇禎八年按院周置,用價銀一百兩」 ,每年徵租銀十兩。一地五十畝,明崇禎十一年,按院李置,用價銀五十兩,每年徵租銀五兩。學院共地四十頃七十八畝一釐七毫,每年納租銀四十五兩二錢七分一釐。又出首地一頃,租銀五兩七錢七分四釐七毫八絲。又出首地一頃子粒穀十五石二斗四升四合。一地七十七畝八分二釐,明萬曆四十八年,大名道焦置。用價銀一百兩,每年徵租銀十五兩五錢六分四釐五毫。一地七十三畝四分八釐五毫。明崇禎四年大名道丁置。用價銀八十兩,每年徵租銀八兩九錢三分七釐五毫。「一地一頃,明崇禎十三年知縣宋祖乙置。用價銀一百兩,每年徵租穀二十石。」 曲周縣:

儒學 按《府志》:「在縣治東,金大定中建。」 按《曲周縣志》:「明洪武二十七年,知縣劉信重修。嘉靖九年,巡按蔣賜禮勸邑人趙來鳳修兩廡。十六年,知縣張鵬翼改置明倫堂、東西齋廚庫、啟聖廟、名宦祠、鄉賢祠、射圃亭。二十七年,知縣方逢時開東路,建聚英門,移置敬一亭於明倫堂後。又勸納銀千戶劉錫甃月池作石橋」 於上。萬曆二十七年,知縣王象恆建文昌閣於聚英門內。三十年,知縣高出見殿宇毀壞,設貲修整。萬曆三十七年,知縣張自悟後更名「潑」 ,遍行修理。天啟四年,知縣趙引昌視圮者葺之。七年,鄉宦霍允猷捐貲補葺。崇禎十三年,鄉官路振飛復出數千金修理,工閱四年始畢。中正殿六楹,東、西廡各二十五楹。前戟門、前泮池,跨石橋三座;又前櫺星門。

名宦祠 在戟門左。祀李詭祖、馬大儒。

「鄉賢祠 在右。」 祀李若水、王世爵、張師孟、路振飛、秦廷奏、劉榮嗣、王介。殿後明倫堂,堂前左右二齋,曰「存心」 ,曰「養性。」 齋前東西號房二十六楹,堂後敬一亭,明知縣方逢時建。亭後尊經閣,知縣陳大均建。堂東神廚,西饌,堂中儀門,殿左啟聖祠,祠左之前文昌閣,明知縣王象恆建。閣後射圃。學門二:東曰「聚英」 ,西曰「毓秀」 ,西南為教諭訓導宅。

奎星樓 在東城巽隅。知縣李時茂復建。安仁書院 在縣東北馬羅堡。今廢。

公善書院 在東關。邑人路振飛建,置義田五十畝。按《曲周縣志》,「田在城東十方院後。」

義塾 在東關。李時茂建,置田二十七畝。社學 在縣西北隅。張鵬翼建。按《曲周縣志》,「明嘉靖十八年建,地二十二畝八分,後貯命倉」 ,即此地。安兒寨社學地,十一畝,侯村社學地,十畝,大寨社學地,三畝七釐,香城固社學地,十畝,東目寨社學地,十二畝,滏陽集社學地,五畝,河南畽社學地,十畝。

學田 共十四頃八十九畝三分九釐二毫五絲。按《曲周縣志》,每畝徵銀四分七釐四毫五絲四忽,見《田賦考》。

肥鄉縣

儒學 在縣治東南。宋天聖中重建。金主簿張利用,元知縣張皞,明知縣韓淑昭、錢朝陽、李幹、張博古、呂渭、秦鏜、趙廷瑞、李栻、陳明經,廉靖李春英,通判毛汝麟,主簿江傑。

皇清知縣李文盛重修。按《肥鄉縣志》,創于宋天聖四

年。又明洪武三年縣令韓淑昭重修。永樂十一年主簿江傑重修。正德四年知縣李幹塑聖像及諸賢像,七年湮沒。十一年知縣張博古重塑像。嘉靖元年知縣呂渭奉旨毀像易木主。隆慶元年知縣李栻重修。四年知縣陳明經修。萬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