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2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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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而西出,海王之國竊借以行鹽筴,皆漕之餘瀝也, 而濟之名賴以存焉爾,豈能與漕爭哉?歷歲滋久,壩 或圮墜。時以全流漫衍,而西夏秋伏發,南旺以北,舟 膠不行,則漕渠病。東原之田,或苦羨溢,膏壤畝鍾,化 為沮洳,則民亦病。是左涸漕渠,右蕩平陸,而以利鹽 筴也。海王之國,歲所佐水衡少府幾何,而苦東原之 民以興漕爭若此乎?然又有異焉,障而不洩,漕亦苦 溢。故斟酌挹損,制河渠之盈虛,在汶之上流耳。隆慶 中,少司馬萬公謂「汶至戴村,勢如建瓴,不可復收,且 以土為壩,疏而善潰。」乃上就坎河口,壩以積石,石如 累丸,沙流其下,久之亦潰。而坎河之功始於此。萬曆 丁亥,河決病漕,詔簡從官行視。今太僕卿常公為工 科都給事中,奉璽書從事,與撫臺李公北行,濟、汶之 間,脈漕所由通。乃奏書言:「臣居敬與都御史臣戴,行 汶上流令兗郡丞、東平長吏雜視,畫便宜狀,皆言坎 河口宜為壩,其法用丈許大石,夾砌如墉,實細石,其 中,塗以堊附,上銳而下豐,狀如魚背。水高於壩,漫而 西出,漕無溢也。水卑於壩,順流而南,漕無」涸也,且居 民亦不害焉。臣等謹與郎中臣吳之龍、主事臣蕭雍、 臣王元命、按察使臣曹子朝、參政臣郝維喬、僉事臣 和震等議,皆稱便。大司空覆奏,制曰「可。」會御史大夫 潘公至,復率諸司道往閱,乃檄郡邑吏營焉。計築石 壩,長四十丈,高三尺,上博丈五尺,下益尺六之一。兩 翼之長,視壩減五之二,厥高倍之。左右為土堤,丈之 二百三十;東岸為石堤,厚一丈。經始於萬曆戊子閏 六月,明年三月告成,費凡八千金有奇。諸公不自有 也,曰:「茲匪神休,其克有濟。」乃為龍宮於上,伐石紀績, 用示永久。東平守謂行,郡人請勒辭焉。不佞在里中 時,嘗遊章城,父老指示坎河及宋公廟貌,覽眺嘆息, 低徊不去,謂「先臣之於國家,功若此其艱也。」自嘉靖 乙丑以來,數治河堤,潘公一與大司空朱公同開夏 鎮新渠,而沂泗之間通。再濬黃河,築高堰以達海,而 河淮之間通漕渠。所患獨南旺以上,時或少涸,則其 故在坎河。世爭言漕輓利病,置此毋談,何也?一旦上 用常公言,下詔興築,潘公受而成之。費不盈萬,「役不 踰時,而漕與民兼利焉。」是宋公所創造疏引,以制河 渠之盈虛者,至是有永賴也。國家歲運東南粟四百 萬,給中都官,從泰山下阯借一線泉水為轉輸計,不 得以入濟為解。即令岱畎之民,剪蒔蓬藿之田,以為 水伯假道,何辭之與有,況兼利哉?夫天下事無大小, 操其本則易,修其末則難。今世言漕渠便宜,大者引 河,中者瀦水,小者疏淺,不知其本在上源,源之不濬 而制其末流,非善筭也。譬漏水之在壺,一以為盈而 挹之,一以為涸而注之,晝夜不舍,無當於漏。調渴烏 之吻,正玉虯之咽,則衡渠之水可錙銖而稱矣。何者? 得其本也。故吾於坎河之築,嘉諸公之功,而幸宋公 之渠有永賴焉。是歲也,行鹽使者亦於大小漕河之 間建五閘蓄水。其議曰:「汶逸而西,受之可也;汶遮而 南,讓之可也。能不與漕爭汶?」故漕與居民既利,而海 王之筴亦得以其金刀佐少府水衡如故矣。國家萬 萬年之功,謨畫並出一時,豈不盛哉!是役也,董正考 成,則兗州府同知陳君昌言;建畫經費,則東平州知 州徐君銘。庀材鳩工則東平判官蔡忠、沂州吏目何 一鵬、曲阜丞邵賓、滕縣丞包揚、泗水典史蔡茂、魚台 典史王琮、壩成使判官汪鳳翔主之,法皆得書。

《韓莊新河記》
前人

萬曆癸巳,徐、沛、魚、滕諸郡邑雨潦大作,泉湖湓溢。 「瀁滔天,漕隄潰決,幾二百里,運艘用阻,民乃墊溺。」維 時總理河道工部尚書桂林舒公日夜憂,惟博圖方 略,乃與二三大夫相度籌畫,議「開韓莊支渠,道呂孟、 赤山諸湖,注之泇河,東會沂、沭,由周、柳諸湖出邳、宿 河口,以洩瀦水,使不病漕。」詔下兩省撫按議報。於是 管理河道參政梅君淳,會夏鎮管閘主事尹君從教、 分守東兗參政楊君德政、徐州兵備參政曹君時聘、 分巡東兗副使趙君壽祖、沂州兵備僉事邵公以仁, 偕往相閱,對如初議。兩省撫按以聞。制曰「可。」乃使梅 君率郡邑佐史,以明年正月十日興工開渠,自韓莊 至彭河,長六千六百餘丈,凡四十里,以地形為差。闊 者十丈,狹亦四丈,深不減二丈五尺。「築堤自李家石 橋至萬家莊兩岸,共八千四百六十丈,高以三尺為 率,基闊一丈,頂半之。湖口橫築土壩,以為關鍵,渠口 創建石閘,以備蓄洩。」凡役徭夫六百人,募夫九千六 百人,作百二十餘日,開渠築隄,費凡三萬三千餘金, 建閘造橋,費凡五千餘金。北原估省萬八千金,內帑 工直居十之四,河堤租稅居十之六,民無與也。以其 年五月十六日告成,適值雨潦,水不鴻洞,湖面減於 去歲可三四尺,漕舟無阻,民得田作。梅君等俱以狀 報,公乃奏聞,上曰:「河工告成,諸臣勞績可嘉。」尚書應 龍建議始事有功,爵太子少保,賜白金、文綺;參政淳 晉秩、賜金;主事從教,參議以仁若監司長史及佐史 有勞「者,晉秩賜金各有差。」梅君立石於堤,使行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