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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屬東郡。東漢因之。晉屬平原國,後沒于五扈。南北朝劉宋屬魏郡。元魏屬平原郡。後齊省南清河靈縣以益之。隋開皇初,屬毛州,乃後周置于館陶者,尋改屬博州,六年復分置靈縣。大業二年,又省入,改屬清河郡。唐武德二年,析置靈泉縣,尋廢。貞觀十七年省入聊城縣。天授三年,復置,屬博州博平郡。宋景祐間,徙治東南三十里寬平鎮,即今治。熙寧二年,割明靈砦隸清平。金屬博州。元屬東昌路。明屬東昌府。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一十八里。

茌平縣

周齊重丘邑,跨今縣界。《春秋》諸侯同盟于重丘,即此。秦置茌平縣,屬東郡,以其在茌山之平地,故名。茌字俗作「茌。」 漢因之。東漢和帝永元二年,置濟北國,割以屬之。曹魏改屬平原郡。晉茌平屬平原國。南北朝劉宋屬平原郡。元魏因之。後齊廢。隋開皇初,復置,屬清河郡。唐省入聊城。金復置,屬博州。元屬東昌路。明屬東昌府。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三十六里。

莘縣

周衛地。《左傳》:「衛宣姜與公子朔搆伋于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即此地。杜預註:「衛作新臺,在縣北,乃殺公子伋之地」,今縣北尚有莘亭是也。戰國時為魏所併。秦屬東郡。漢為東郡陽平縣。東漢因之,又置侯國於此。曹魏分東郡地,置陽平郡,此縣為屬。晉因之。南北朝劉宋屬頓丘郡。元魏復屬陽平郡。後齊改曰樂平。後周於此置武陽郡,又析其地置莘亭縣,因縣北有古莘亭故名。隋開皇六年,武陽郡罷,復稱樂平縣曰陽平。八年,改曰清邑。十六年,置莘州。大業二年,州廢,改縣名莘,復屬武陽郡,省莘亭縣入焉。唐武德四年,復析莘縣地置莘亭縣。五年,復置莘州。貞觀初,莘州廢,以縣屬魏州,四年,復省莘亭縣入。五代相傳皆因唐舊,但梁為天雄軍,後唐為東京,皆曰興唐府,尋改魏都。晉為廣晉府。漢為大名府。周罷都,復為天雄軍,實一魏州也。宋屬大名府。金因之。元屬東昌路。明因之。按:梁篡唐而後唐滅梁,今云「皆曰興唐府,尋改魏都」 ,是梁反以天雄軍為興唐府,後唐反改興唐府為魏都矣,此必有訛。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一十八里。

清平縣

周貝丘地。秦屬鉅鹿郡。漢始置貝丘縣,屬清河郡。東漢屬清河國。晉因之。南北朝、劉宋、元魏俱屬清河郡。隋開皇六年,改貝丘曰清陽,省侯城、武城入,又分其地東境別置一縣,名曰「貝丘。」 十六年,始改曰清平,屬清河郡。唐屬博州博平郡。五代後唐廢為清平鎮。宋初復置,自博州割屬大名府。熙寧二年,割博平縣之明靈寨來屬。元豐間,河決,徙治明靈寨。宣和七年,建城,屬大名府。金因之。元割屬德州。明改屬東昌府。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一十二里。

冠縣

周晉冠氏邑。秦東郡地。漢館陶縣地,屬魏郡。曹魏屬陽平郡。隋開皇六年,始析置冠氏縣,屬魏州。大業初,州廢,改屬武陽郡。唐初屬毛州。貞觀元年,毛州廢,省清水縣入,復屬魏州魏郡、宋、金俱屬大名府。元屬東平路。至元六年,陞為冠州,析隸省部。明洪武初,降為縣,改屬東昌府。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二十七里。

高唐州

周齊高唐邑。齊威王曰:「吾有盻子者,使守高唐。」 即此。秦屬東郡。漢置高唐縣,屬平原郡。東漢因之。晉屬平原國。南北朝劉宋屬平原郡。元魏初廢。景明三年,復置為南清河郡治。後齊罷南清河,屬清河郡。隋屬清河郡。唐武德四年,屬博州。長壽二年,改曰崇武。神龍元年,復曰高唐,屬博州、博平郡。五代梁改為魚丘縣。後唐復。晉改為齊城縣。漢復,俱屬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隸東平路。至元七年,升為州。領縣二,夏津、武城。明洪武初,省縣入州,又降恩州為縣來屬。領縣三:恩、夏津、武城。

皇清屬東昌府,編戶四十里。

恩縣

周趙平原君封邑地。秦鉅鹿郡地。漢東武城縣地。東漢、晉、南北朝、劉宋、元魏皆因之。後齊貝丘縣地。隋屬武城縣。開皇十六年,始置為歷亭縣,屬清河郡。唐初改郡為貝州。武德六年,徙治歷亭。八年,復置清河。天寶元年,改州為清河郡,縣仍為屬,省漳南縣入宋。慶曆八年,郡人王則作亂,命文潞公討之,誅則而宥其「餘黨。」 乃請命,改清河郡為恩州,歷亭仍屬金,移州治歷亭。元至元二年,省歷亭入州,屬東平路。七年,析隸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