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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兩四錢七分三釐九毫零。

康熙四十年審編,實在共人三萬九千五百五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六百四十六丁外,實行差人三萬八千八百五十九丁,共徵均徭銀一萬二千四十三兩八錢三分九釐四毫。

順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編人二千五百二十八丁,共徵銀四百二十六兩七錢二分六釐四毫。

順治十四年,清出紳、衿優、免共丁一千七百四十四丁,共徵銀六百六十三兩七錢四釐三毫。以上通共實在共人四萬三千七百七十七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六百四十六丁外,實行差人四萬三千一百三十一丁,共徵銀一萬三千一百三十四兩二錢七分一毫二絲五忽四微。凡遇閏加銀九十四兩七錢五分八釐四毫四絲四忽。

陽城縣

舊管原額人四萬五千一百七丁,共徵「《均徭》銀」 九千四百三兩二分一釐五毫零。

皇清順治五年審編「實行差人」一萬二千一百六十。

《五丁徵均徭》銀九千四百三兩二分一釐五毫零,加胖襖銀一百五十兩,共銀九千五百五十三兩二分一釐五毫零。順治八年二月內奉。

旨「蠲免傷亡人」四十八丁、免徭銀二十一兩九《錢三》

分七釐九毫二絲

康熙元年審編,實在共人一萬九千九百八十四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七百一十九丁外,實行差人一萬九千二百六十五丁,徵均徭銀九千五百六十兩二錢六分六釐五毫零。又加辦買顏料銀三十四兩八錢九分四釐九毫零,共銀九千五百九十五兩一錢六分一釐五毫。康熙十一年起至三十年五次審編,增銀二十兩一錢九釐。

康熙四十年審編,實在共人一萬九千八百三十九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三百八十五丁外,實行差人一萬九千四百五十四丁,徵《均徭》銀九千六百一十五兩二錢七分五毫。

順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編人一千八十五丁,共徵銀五百二十四兩五分五釐。

順治十四年,清出紳衿優免供丁一千三百三十丁,共徵銀六百三十七兩四錢一分二釐六毫零。

以上通共實在共人二萬二千二百五十四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三百八十五丁外,實行差人二萬一千八百六十九丁,共徵銀一萬七百七十六兩七錢三分八釐二毫零。凡閏加銀十九兩。

陵川縣

舊管原額人九萬一千二百四十二丁,共徵《均徭》銀七千一十八兩二錢九分二釐五毫一絲四忽零。

皇清順治五年審編「實行差人」二萬二百二十八丁。

《徵均徭》銀七千一十八兩二錢九分二釐五毫,加《胖襖》銀一百七十二兩二錢,共銀七千一百九十兩四錢九分二釐五毫零。順治八年二月內奉。

旨「蠲免傷亡人」二千一百三十九丁、免徭銀八百一

十六兩二錢七分五釐

康熙元年審編,實在共人二萬二百四十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三百六丁外,實行差人一萬九千九百三十四丁,徵均徭銀六千四百五十四兩四錢五分六釐七毫。又加辦買顏料銀二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三毫零,共銀六千四百七十七兩四錢一分一釐零。

康熙十一年起、至四十年七次審編,增銀一十四兩三錢六分一釐九毫。

康熙四十年審編,實在共人二萬六百二十八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三百十六丁外,實行差人二萬三百一十二丁,共徵均徭銀六千四百九十一兩七錢七分二釐九毫零。

順治十二年,清出「土著新編人」 八百三十丁,共徵銀二百四十八兩五錢二釐。

順治十四年,清出「紳衿優免供丁」 六百五十三丁,共徵銀二百二兩九錢二毫。

以上《通共》實在共人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三百一十六丁外,實行差人二萬一千七百九十五丁,共徵銀六千九百四十三兩一錢七分五釐一毫零。凡遇閏加徵銀五十六兩七錢九分七釐二毫零。

沁水

舊管原額人四萬一千八百八十一丁,共徵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