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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十三款,共銀五百五十五兩四錢七分七釐七絲。外不遇科舉免派舉人牌坊盤費銀二百八十五兩四錢三分八毫四絲,實在銀二百七十兩零三分九釐九毫三絲。

本部應裁解部。自管糧主簿俸銀至商丘驛四季投遞,鹽馬二院循環共四十三款,共銀一千六百五十九兩八錢九分七釐六毫九絲零。本縣舊編布、按各司道府廳經費工食抵照《新編》經費外,餘剩應裁。自布政司修理。至本縣舊編剩銀共銀一千九百五十八兩一錢一分四釐二毫零。

順治九年四月,會裁扣府廳各役工食銀一百二十九兩四錢,裁扣本縣家伙並各役工食銀二百四十二兩。

本縣實徵丁地二項,共銀三萬一千九百四十一兩八分七釐一毫三絲零。

起運京邊折色共銀一萬零三百五十五兩四錢一分五釐一毫零

起運本色并改折共銀二千三百五十六兩六錢七分八釐六毫。

《存留》共銀一萬五千二百三十九兩五錢八分一釐三毫零。

裁剩并裁扣解部,共銀三千九百八十九兩四錢一分一釐九毫零。

又額外田賦

程朋、喬舉、余第、陳言、張涉、陳海等廠地二百九十四頃八十畝三分七釐一絲。

宣武衛、新增籽粒地六頃八十畝

福、瑞二府贍田九頃五十畝六釐八毫。順治九年,奉文比照民田一例起科,每年徵銀解部。歸德衛舊設指揮、千、百戶等官,管理屯政,地有見故軍宗祿、條鞭、籽粒等項名色。

興朝定鼎,易以守備、千總,皆繇部選。順治十六年

旨「裁革衛所,分隸附近各州縣,入民籍一體行差。」

商丘縣新收原額見故軍籽粒《條鞭》《宗祿》等地共四千八百四十一頃三十四畝六分四釐,該銀九千六百六十三兩四錢五分七釐五毫六絲。除荒徵熟、見在行糧四項熟地四千七百五頃五十九畝八分四釐一毫,實在徵銀九千一百六十五兩一錢八分九釐三毫零。

戶口衛所原無人丁,亦無額徵徭銀。今審丁二千三百三十二丁,每丁徵銀三分,銀六十九兩九錢六分,丁地二項,共銀九千三百三十五兩一錢四分九釐三毫零。

戶部起運屯糧宗祿,除荒徵熟銀三千七百八十四兩六錢三分六釐一毫零。

戶部起運班價,實徵銀三千二百四十七兩七錢四分四釐。

工部折色起運,除荒徵熟銀三百一十一兩九錢八分二釐八絲九忽。

《軍器腳價》,實徵銀一百三十二兩六錢一分八釐三毫四絲四忽。

燒造除荒徵熟銀一百七十九兩三錢六分一釐九毫零。

夏秋存留經費,支發起解等項,照依新制經費,除荒徵熟,連閏銀一千九百九十兩七錢八分八釐八毫九絲,全裁解部

寧陵縣新收見故軍屯地一百二十九頃六畝四分,該徵銀二百七十九兩七錢一分八釐七毫五絲。

戶口,今審丁八十八丁,每丁徵銀三分,共銀二兩六錢四分。丁地二項,共實徵銀二百八十二兩三錢五分八釐七毫五絲。

《戶部起運班價屯糧》實徵,并比照民田起科增出,共銀二百七十九兩四錢九分八釐七毫五絲。

裁解存留經費照依「《新編》經費」 連閏共實徵銀二兩八錢六分,全裁解部。

睢州新收見故軍屯地五百二十六頃九十八畝二分六釐,該徵銀一千七百六十六兩四錢四分七釐零

戶口今審丁二百三十,每丁徵銀三分,共銀六兩九錢。丁、地二項,共實徵銀一千七百七十三兩三錢四分七釐零。

起運戶部班價屯銀實徵比照民田起科增出,共銀一千四百七十兩四錢三分一釐八毫零。裁解存留經費照依《新編》經費,連閏實徵銀三百二兩九錢一分五釐二毫一絲。

柘城縣新收見故軍屯地五頃三畝九分,該徵銀十五兩九錢四分七釐八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