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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舊編撫院,布按各司、道、府、廳經費工食抵足《新編》經費外,餘剩應裁。自撫院公費至本縣舊編餘剩,共銀二千六百七十兩四錢八分九釐九絲零。

順治九年四月會議「裁扣府廳各役工食銀」 七十兩八錢。

裁扣本縣修宅家伙及衙役工食等項銀二百二十五兩二錢。

本縣實徵丁地二項,銀二萬五千七百三十八兩四分九釐二毫五忽七纖零。

起運京邊折色銀、一萬一千五十九兩八錢七分七毫七絲九忽六微九纖三沙七塵八埃一渺。

起運本色并改折共銀一千八百三十八兩八錢六分五釐九絲一忽七微九纖一沙五塵七埃。

存留各上司并本縣官俸及衙役工食等項,共銀八千八百九兩五錢一分三釐零。

裁扣并裁剩解部,共銀四千二十九兩七錢九分九釐四忽五絲零。

永城縣

田一萬八千七百六十五頃八十七畝五分九釐三毫九絲。內有黑荒湖地、下窪不等、共折地一萬六千二十頃一十畝、并加增九釐、共銀四萬七千八百八十七兩一分一釐四毫一絲一忽零。巡按具題、奉

旨《免荒徵熟》共銀三萬九千二百五十四兩四錢二。

分六釐二毫一絲四忽零。

戶《舊志》四千四百八十九。

口四萬三千五百五十五。今人丁三萬八千七百九十丁,除逃亡、老故及紳衿、吏、承、優免、見在行差人丁一萬九千四百八十丁,每丁徵銀三分,共銀五百八十四兩四錢,丁地二項實徵銀三萬九千八百三十八兩八錢二分六釐二毫一絲四忽零。

正賦《舊志》夏麥三千三百五十七石二斗五升。稅絲《舊志》一千九百三十兩三錢七分。

《農桑折絹》《舊志》:五十三疋九尺三寸。

以上夏稅,今戶部折色起運,除荒徵熟銀四百九十七兩四錢三分三釐五毫

秋米、一萬一千二百四十八石二斗。今戶部折色起運,除荒徵熟銀二千七百八十一兩八錢九分八釐七毫

草、《舊志》一萬六千六百五十八束。今折色起運。除荒徵熟銀五百三十五兩七錢七分七釐七毫

雜賦鹽鈔折色,起運帶閏、除荒徵熟銀九十七兩五分一釐三毫。

加增九釐,除荒徵熟銀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二兩五錢二分三釐七絲一忽。

禮部藥材、光祿寺《菉豆折色》起運、除荒徵熟銀、四百八十兩四錢八分八釐三毫

兵部折色起運京班柴直等項、除荒徵熟銀、二百二十三兩八錢七分四釐零

工部「折色起運羊皮料價、磚料、胖襖、歲緞、盔甲、腰刀、箭絃、撒袋鋪墊」 等項,除荒徵熟銀六百七十一兩四錢一分六釐。

戶、工二部起運夏秋漕米,本色輕折牛角等項,除荒徵熟,共銀三千四百九十一兩七錢七分八毫。

《宗祿、折色》、民校、冠服、雜用等項、改解戶部。除荒徵熟、共銀二千二百二十二兩七錢五分一釐六毫

存留

龍亭修理銀一兩

文廟銀十兩

本縣應解司、道、府、廳心紅、紙張、油燭及衙役工食等項,俱照經費新編,除荒徵熟,內,除裁扣本府各役工食銀五十七兩九錢五分二釐七毫,實支銀二百九十兩三錢六分八釐一毫;本縣知縣、縣丞、典史、儒學俸銀及各衙役工食、喂馬、草料,俱照經費新編,除荒徵熟,內除扣本縣各役工食銀一百九十兩四錢一分六釐一毫,實支銀一千九十兩一錢二分六釐七毫。河夫二百六名。

堡夫三十名

以上二項,除荒徵熟,共銀九百一十二兩九釐九毫。

驛站太丘驛久裁,歸併本縣走差。昔係極衝,舊養馬六十匹,扛夫八十名。順治十五年九月,巡撫賈題准,分東西兩路行差,今成次衝,止留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