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五釐。每年共銷一萬一千一十一引,計二丁二分零,共食鹽一引。
涉縣原額三千五百引,每季應銷八百七十五引,計三丁七分零,共食鹽一引。
墾荒
府通屬康熙二十七年起、至三十三年止,報墾過民荒上、中、下三等,共地四百二十四頃六十六畝九分五釐零。
報墾「過林、磁二所中下二等荒地」 ,共一十六頃一十九畝一分。
報墾過更名「荒塌上下二等地」 、共二十頃九十六畝九分九釐。
報墾過額外荒田地畝二十三頃一畝八分六毫零。俱照開墾年分、於六年後起科
安陽縣荒地,康熙二十七年報墾過民荒上中、下三等地共九十四頃二十七畝一分七釐二毫。報墾過更名荒塌上地一十五頃六十三畝八分。
報墾過額外荒田地畝、一十五頃七十畝六毫零。
湯陰縣荒地,康熙二十七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報墾過民荒中下二等地共三十一頃九畝七分四釐九毫。報墾過更名荒蕪下地五頃三十三畝一分九釐。
林縣荒地,康熙二十七年起至三十三年止,報墾過民荒上中、下三等地共一百九十六頃九十一畝一分一釐三毫,報墾過林所荒下地一十四頃四十七畝一分。
磁州荒地:康熙二十七年起至三十三年止,報墾過民荒中地一百二頃三十八畝九分一釐七毫。報墾過磁所荒中地一頃七十二畝。報墾過額外荒田地七頃三十一畝八分
自首
府安、湯林、磁四屬,康熙三十三年,自首過民上、中、下三等,共地一百二頃三十四畝五釐八毫零。
林所自首過下地二頃四畝一分八釐,俱當年起科。
安陽縣康熙三十三年自首過上地五十頃九十九畝二分四釐六毫零,當年起科。
湯陰縣「康熙三十三年,自首過民上中二等」 共地二十六頃五十二畝二分三釐八毫,當年起科
林縣康熙三十三年自首過民上、中、下三等共地二十四頃四十七畝三分五釐九毫零;林所自首過下地二頃四畝一分八釐,當年起科。
磁州康熙三十三年自首過民中地三十五畝二分一釐五毫六忽;當年起科
雜稅
《老稅 》稅課司,額徵銀三百七十八兩七錢四分四釐一毫零。
湯陰縣額徵銀四十五兩七錢六分一釐五毫,臨漳縣額徵銀一百四十五兩七錢五分九釐,林縣額徵銀四十六兩五錢七分。
磁州額徵銀一百三十六兩二錢五分八釐五毫零。
武安縣額徵銀四十三兩二錢二分六釐九毫零。
涉縣額徵銀八兩一錢七分八釐。
牙帖 稅課司,額徵銀一百七兩二錢八分,安陽縣,額徵銀五十一兩。
湯陰縣額徵銀二十一兩四錢五分。
臨漳縣額徵銀二十九兩五分五釐。
林縣:額徵銀三兩四錢。
磁州額徵銀十七兩
武安縣額徵銀十兩二錢五分。
涉縣額徵銀十兩七錢二分八釐。
當稅
稅課司、銀一百二十五兩。
湯陰縣銀二十兩
臨漳縣銀四十兩
林縣銀十五兩
磁州銀六十兩
武安縣銀二十兩
涉縣銀二十五兩
活稅
馬稅
《房地契稅 》以上三款,原無定額,每歲按季按收解司。
宗祿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