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工食銀數照每年開墾加銀支用。見在驛馬一百一十匹,驛馬夫五十二名,塘馬三匹,塘馬夫三名,扛轎夫八十名,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探馬夫四名,馬牌子二名,館夫五名。
以上每馬日支草料銀五分,每夫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獸醫一名,日支銀二分。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鞍屉銀二十七兩,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額設保定府方順橋、清風店三處,防春夏二季塘撥馬工料連閏銀一百三十五兩八錢六分三釐。
額設常辛店塘撥馬工料連閏銀一十七兩四分三釐,應支廩糧銀一百一十四兩四錢,買補倒馬銀三百三十兩。除扣解外,通共支用五千五百二十兩一錢五分六釐。
淇縣明設淇門驛 。舊驛在淇河東淇門鎮,明洪武十三年建。弘治十三年遷入淇城縣治西南。知縣崔暠、令驛丞朱貴創建。嘉靖間,知縣詹岳、張宜相繼重修。
馬三十四匹,原額三十七匹。明裁減,每匹工食銀一百二十兩。驢七十九頭,原額九十頭,明裁減,每頭工食銀六十兩。南馬十三匹,原額十五匹。明裁減,每匹工食銀三十八兩。館夫銀一千兩,原額一千一百三十四兩。明裁減至
皇清定設淇門驛。額馬三十四匹。原額工食草料銀
四千九百七十四兩四錢一分,除荒實徵銀一千六百六十五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驢七十五頭,原額工食銀五千六百九兩,除荒實徵銀二千六百六十四兩五錢四分七釐九毫。館夫,除荒實徵銀三百四十二兩九錢四分一釐八毫,撥補銀三千九百三十六兩九錢一分一毫。淇縣遞運所 舊在淇河東淇門鎮,明洪武十三年設。弘治十三年遷入淇城縣治西北。嘉靖八年,知縣詹岳、張宜相繼重修。
車二十六輛,原額五十二輛,「明裁減。」 牛一百七十六隻,原額二百八隻,「明裁減。」 每隻工食銀二十四兩。
以上「《明季歷》年,裁減不一。」 《至》。
皇清定設通許、儀封、原武三縣。協濟除荒,實徵牛夫
銀二千四百一十五兩七錢八分七釐六絲。見在驛馬一百九十八匹,驛馬夫九十六名,塘馬四匹,塘馬夫四名,扛轎夫二百名,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探馬夫四名。
以上每馬日支草料銀五分,每夫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醫獸二名,每名日支銀二分。修理號房銀二十兩五錢,藥材銀二十三兩四錢,鞍屉銀三十二兩二錢五分,煮料柴值銀三十二兩二錢五分,槽鐁鍋油銀二十一兩五分。額設涿州高碑店什伍級三處,防春夏二季塘撥馬工料連閏銀二百八十五兩四分。
額設常辛店塘撥馬工料連閏銀一十八兩四錢六分三釐二毫五絲,支應廩糧銀一百二十八兩九錢,買補倒馬銀七百四兩。除扣解外,通共支用銀一萬七百六十六兩二錢五分三釐二毫五絲。
鋪設
汲縣明設「府前」 總鋪 在府治西北。
李村鋪 在府城東南十里,接胙城王端鋪。姚村鋪 在府城西南十里。
張午鋪 在府城西南二十里,接新鄉臨清鋪。《衛津》鋪 在府城北五里。
黃土岡鋪 在府城北十里。
頓坊鋪 在府城北二十里。
道光鋪 在府城北三十里,接淇縣黃堆鋪。樊店鋪 在府城東北二十里,接濬縣淇門鋪。胙城縣明設總鋪 在縣治前。
王端鋪 在胙城縣西二十五里,接汲縣李村鋪。
棘津鋪 在胙城縣西南三十里,接延津惠安鋪。
吳安屯鋪 在胙城縣西北二十里,接汲縣總鋪。
新鄉縣明設總鋪 ,在縣治西。
車村鋪 在新鄉縣東十里。
臨清鋪 在新鄉縣東二十里,接汲縣。張午鋪。靈地鋪 在新鄉縣西十里。
歸善鋪 在新鄉縣西二十里,接獲嘉彥當鋪。靳村鋪 在新鄉縣西南十里。
長興鋪 在新鄉縣西南二十里。
小冀鋪 新鄉縣西南三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