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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石二斗六升,易米三千七百四十石一斗三升。

原不起科。今係查理民地二千五百二十三頃八十二畝六分九釐。

夏地一千五百三十二頃五十六畝一分四釐。秋地九百九十一頃二十六畝五分五釐。

《皇清》總額:

《舊志》原額地四萬二千九十八頃一十八畝七分八釐四絲零。內除

學田地八頃三十八畝二分八釐。

實在地四萬二千八十九頃八十畝五分四絲零。又除:

《荒地》、一萬二千一百六十頃九十一畝一分一釐九毫四絲零

每年開墾陸續加入熟地外,見種成熟地二萬九千九百二十八頃八十九畝三分八釐九絲零。

原額銀二十七萬七千二百五十三兩五錢九分二絲零。

萬曆年間,每畝加增九釐。

共銀三萬七千八百八十兩八錢二分四釐五絲零。除

學田荒塌免糧外,見在熟地共派銀二十四萬七千五百七十三兩四錢三釐六毫八絲零。內除

各職役優免銀八千六百六十五兩四錢四分。又除:

河內縣公田「徵四免六」 銀一十四兩八錢三分二釐。又除:

濟源縣學田免銀二十一兩七錢三分一釐二絲零。又除。

《廣濟河》、壓占濟源縣地二頃六十九畝,免糧銀二十七兩七錢四釐七絲零。

實徵熟地銀二十三萬八千八百四十三兩六錢九分五釐六絲零。

今按:懷慶府六縣,原額地四萬二千九十八頃一十八畝七分八釐零。內除

學田地八頃三十八畝二分八釐。

《實在地》四萬二千八十九頃八十畝五分四絲零

順治二年奉

旨免荒共地、一萬五百七十五頃四十六畝八分八

釐零內除

順治十六年起、至康熙二十四年,共勸墾地四千四百三十一頃四十九畝一分八釐零。現種成熟地三萬五千九百四十五頃八十二畝八分三毫零。

《實在荒地》六千一百四十三頃九十七畝六分九釐零

通共丁地「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補徵漕耗銀米、墾首地銀、更名衛所」 等項連閏共銀二十九萬七千五百五十一兩一錢三分七毫四絲零。

河內縣

《舊志》原額上中下、極下四等併寄莊共地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九頃九十六畝六分五釐九毫零。內除

學田荒塌、見種熟地一萬二百八十七頃五畝七分二釐七毫零

共徵:銀八萬二千八百一十三兩五錢三分三釐零。內:

每畝加增九釐銀一萬二百二十五兩四錢二分五釐四毫零。

上地「每畝額徵及加增九釐,并雜辦銀一錢」 二分二釐九毫零。

《中地》銀九分二釐一毫七絲。

《下地》銀五分九釐五毫零。

極下地銀二分三毫八絲零。

寄莊上地銀一錢二分七釐六毫零。

《中地》銀九分五釐一毫零。

《下地》銀五分七釐六毫七絲零。

極下地銀二分九毫七絲。

遇閏,加銀一千二百六十五兩二錢四分三釐一毫。

其本色漕米、闊布、地黃、牛膝、山藥、牛角、俱一條鞭,徵銀官買,並無另徵本色。除

學田荒塌免銀外,再除各職役優免糧石,每石折免銀八錢。

實徵熟地銀七萬九千三百一十三兩五錢一釐三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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