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一錢二分五釐五毫五絲二忽。又奉部文補徵顏料等項四兩二錢三分二釐三絲三忽。存留錢糧款項:
一、存留原額銀八千一百一十二兩五錢四分五釐九毫九忽零。除荒實徵銀二千一百三十八兩六錢九釐五毫零。修理。
龍亭
文廟、並各上司及本縣經費。原額銀一千四百二。
十一兩四分。除荒實徵銀三百七十四兩六錢一分一釐一毫。
河夫,原額銀一千九百四十五兩八分,除荒實徵銀五百一十二兩七錢五分七釐三毫。協濟驛站:原額銀二千六百七十六兩五錢九分八毫,除荒實徵銀七百五兩五錢九分六釐。本縣驛站:原額銀一千三百三十四兩四錢,除荒實徵銀三百五十一兩七錢七分一釐三毫。支發雜項,原額銀七百三十五兩四錢三分五釐一毫九忽零。除荒實徵銀一百九十三兩八錢七分三釐四毫零。
以上通共丁地「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顏料補徵及勸墾自首地畝」 等項,共銀一萬四千四百四十二兩七錢六釐四絲零。
息縣
原額、《折成大地》八千二百八十八頃十七畝一釐二毫八絲
原額並加增共銀二萬六千三百四兩四錢六分三釐九毫零。又萬曆年間加增九釐原額銀七千四百五十九兩三錢五分三釐一毫一絲。二項共原額銀三萬三千七百六十三兩八錢一分七釐。
遇閏加額銀七百五十九兩四錢六分六釐零。順治三年正月內,巡按甯具題奉
旨免荒徵熟。除無主荒地五千四百二十八頃三畝
六釐五毫。除荒銀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二兩三錢六分三釐八毫零。內有康熙九年至二十九年勸墾並自首共地四百九十九頃二十九畝七分九釐八毫、舊成熟地二千五百三十六頃六十二畝三釐九毫。以上新舊二項成熟共地三千三十五頃九十一畝八分三釐七毫八絲。內除、
康熙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勸墾地一百六十九頃四十八畝一分六釐八毫。俟六年限滿入冊徵糧外,實在應徵起存本折倉口共行糧熟地二千八百六十六頃四十三畝六分六釐九毫。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四分七毫零。及補徵顏料耗米等項每畝派銀一毫零。共派銀一萬一千七百一十五兩九錢七分八釐九毫零。折色起運款項:
一、勸墾自首實徵銀一千三百四十八兩五分七釐二毫六絲。
一折色起運原額銀二萬二千五百三十七兩三錢九分八釐三毫零,除荒實徵銀六千八百七十九兩一錢五分九釐。內有「存留」 項下裁扣、裁剩並應裁雜款,共原額銀六千六百四兩七錢二釐四毫八絲五忽零,除荒實徵銀二千一十三兩二錢九分四釐三毫。
一、扣解優免糧銀三百三十二兩八錢。
本色起運款項
一、本色起運原額銀一千二百三十六兩二錢一分一釐一毫七絲七忽零;除荒實徵銀四百九兩七分三釐一毫三絲七忽零。又奉部文外,補徵顏料耗米等銀三十四兩三錢九分九釐八毫七絲二忽零。
存留錢糧款項
一、存留原額銀九千九百九十兩二錢七釐五毫二絲三忽。除荒實徵銀二千七百一十二兩四錢八分八釐九毫八絲四忽三微。內《分修理》。
龍亭
文廟、並各上司及本縣經費。原額銀一千三百四。
十四兩四錢八分。除荒實徵銀三百六十五兩四分六釐二毫。
河夫,原額銀一千三百二十九兩一錢三分八釐,除荒實徵銀三百六十兩八錢八分六釐。協濟驛站,原額銀一千九百六十四兩九錢七分八釐,除荒實徵銀五百三十三兩五錢二分。本縣驛站,原額銀四千七百五十八兩六錢,除荒實徵銀一千二百九十二兩三分三毫。支發雜項,原額銀五百九十三兩一分一釐五毫。除荒實徵銀一百六十一兩一分一釐二毫。以上通共丁地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并顏料補徵及勸墾自首地畝等項,共銀一萬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