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2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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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六十五尺,分隸六縣,會工二十一萬一千八百一 十六。」內涇陽、高陵、三原所隸,有石棚隱土,下厚或一 丈,或七尺八尺,迺損土工一萬一千八百一十一,而 增鑿之工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九。凡土渠之工,總二 十六萬七千九百八十四。二年九月,工興,四年五月 畢,渠成。惟石渠依涇之東岸,不當水沖,迺即渠口而 工入水。鑿二渠各開一丈,南渠百尺,北渠百五十尺, 使水勢順流而下。又涇水漲溢不常,乃即火燒嶺之 北及嶺下,因石為二閘,曰「迴瀾」,曰「澄波」,限以七尺。又 其南為二閘,曰「靜浪」,曰「平流」,限以六尺,以捍湍激。渠 之東岸有三溝,曰大王渠,曰「小王渠。」又其南曰透槽 溝。夏雨谿水集,每與大石俱下,壅遏渠水,迺各即其 處鑿地陷木為柱,密布如貫大木於其上,橫當溝 之口,與石棚接,如此已無患。餘二渠則鑿渠兩岸北, 大木覆溝,水入於涇。又其東且十里曰樊坑,當白渠 之南岸,其北直大溝,溝水暴則岸壞,與渠流俱潰,壅 之則渠不能容,而下流為田患。迺疊石為渠岸,東西 四十尺,北高八尺,上闊十有七尺,其南石尾相衝而 下四十尺,溝水至則渠之所「受滿其堤而止。其下,泄 餘水以注坑中,與涇合。」土石之工畢,於是平導涇水 深五尺,下瀉三白故渠,增溉七縣之田,一日一夜所 溉田六十頃,周一歲可溉二萬頃。

《重修北極宮記》
金·蕭貢

北極宮,在縣城西北隅,始作者與歲月無刻識,不可 知也。《來狀》以為起於秦、漢。鄭白渠成岸,有積屍水通 城流,飲者多病,遂起紫微殿以鎮之。以予考之,非也。 古者祀神,必於國郊,或名山大川高爽之地,禮數不 同,大率為壇設位祭之而已,無飾畫神之像者。秦與 漢初亦然。至武帝時,齊人少翁言上欲與神通,宮室 被服,非象神物不至。乃作甘泉宮,中為堂室,畫天地 泰一諸鬼神像,各置祭具焉,以象事神起於此,然亦 止於宮中畫像而已,猶未有雜於民間興起祠宇,號 為宮觀,及摶土刻木而為之像者。《來狀》之說,蓋俚語 相傳而然,不足採也。稱祠廟為宮觀,度道士以守之, 蓋近代始然。則是宮之興也,其亦近代歟?逮乎前宋 之末,兵革擾攘,饑饉相仍,黃冠散亡,長廊峻宇,焚蕩 圮壞歲久,而荊蕪瓦礫之場,餘存無幾,不庇風雨。貞 元中,道士李君實稍葺治而居之。悼其褊陋,自誓於 神,營之經之。起於戊寅,迄於丁未,乃成其制。蓋東南 為大殿,以尊北辰,通兩廊焉。四殿東西相向,以為天 尊、列宿、三官、四聖、元「辰、天師靈官之位,各置其像,所 以起人之敬心焉。中壇三垓,以事天地日月星辰,露 而不屋,所以達其馨香焉。為堂以肄講讀,為齋以集 賓客,為廚以供飲膳,為室以安寢處,重門洞啟,以表 內外,環以長垣,樹以佳木,金碧丹漆之觀,木甓瓦石 之飾,壯偉閎麗,十倍於舊,遂甲一鄉。」既已,相與礱石 於庭,以記。來請曰:「君實於此久矣。始者見吾祖師之 興飾是宮,而旋見其壞也。今我又竭吾力以集厥功, 靡費數月,銖積寸累,所以興廢補闕,無所不至。今宮 既成,吾老矣,不為之記,則來者烏知吾之勤哉?庶托 斯文以垂不朽。」予聞而笑之曰:「道者既歷見前日之 興之也難,而壞之也亟,則今之所成者,將傾圮之不 暇,其能久乎?」是既不能久,則碑之在世,亦預幾何。自 有碑碣以來,銘功紀德者未嘗不為無窮計也。然有 石刻具在,而人已寂然無聞者;有字畫僅存,風摧雨 剝、火燎蘚澀,不可讀者;有螭首斷缺,龜趺拆裂,委棄 埋於蒼煙野草之間,不復見於世者;有幸而在世,為 人磨去故文,勒為新碑者;「以至破為柱礎,搗練支床 者,今漢唐故都之左右者皆是也。功業之著,文章之 工,字畫之奇,猶且磨滅。金石之不足恃蓋如此,況予 與子區區者乎?」道者默然無以應,予遂書之以為記 云。

《三原縣重建龍橋樓記》
元·趙公諒

初,龍鎮之有橋樓,人謂道士蘇其姓者之所為成立 也,厥功茂焉。道士既去,而樓之兩廈寖為鎮人所據, 板而扉之,以為貿易之所。至元二十有四年,始徙三 原縣治於鎮之巽維,而通衢之尺地有償百金價者。 元統癸丑夏,予適宰是邑,竊以館傳之費不給為憂, 未遑措置。明年二月二日夜,橋樓以鄰火延及其門, 遂片椽不存。噫!豈物之廢興,亦有時耶?況是境也,路 當南北之要衝,地據東西之都會,加以車馬之往來, 商賈之湊集,厲揭而病涉者,可勝嘆哉!予甚懼之,乃 謀諸僚佐而重建焉。由是智者獻策,力者施功,富者 輸財,巧者衒藝。其橋之工,即落成於是年之春季。其 樓之後,高朗平闊,翼然坦然,實貨泉之橐籥,髦俊之 喉衿也。今競營之,周歲,獲貨三千餘緡。典是邑者,誠 能規運而行之,撙節而用之,月增歲積,自有餘饒,可 以救荒政,可以代逋租,民亦受賜不淺矣。豈獨給館 傳之費哉?予以瓜期之迫,僅成其功,未見效,惟同志 者勉之。或者借運行之名,而肆侵漁之毒,要節用之 譽,而懷湮沒之私,有天理,有《國憲》,茲不復著云。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