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4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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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銀七百二十兩三錢三分七釐五毫一絲八忽二微五纖六塵一渺。內除:

驛站抵餉銀三十九兩五錢四分四釐二毫五絲九忽八微。

止該銀六百八十兩七錢九分三釐二毫五絲八忽四微五纖六塵一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七百六十七兩九錢一分五釐四毫四絲九忽四微六纖三塵二渺。

共銀一千四百四十八兩七錢八釐七毫七忽九微一纖九塵三渺。內除:

《心紅》紙張連閏銀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六分一釐六毫四絲三忽二微五纖二塵八渺五漠。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銀三百八十二兩七錢六分七釐三毫六絲二微三纖八塵五渺。又除夫驢工料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釐八絲九忽六微六纖三塵二渺。

止該銀三百九十一兩五錢六分八釐六毫一絲四忽七微六纖四塵七渺五漠。

府谷縣

原六里,今歸併四都、太堡、太平、合河、輯和,原額人丁五千六百八十六丁。

《今上冊丁》一千六百丁。

實徵銀四百三十八兩四錢八分一釐六毫。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一千三百九兩六錢四分四釐七毫二絲七忽三微一纖。內除:

荒銀六百四十兩七錢二分一釐五毫四絲六忽七微六塵。

實徵銀六百六十八兩九錢二分三釐一毫八絲五微四塵。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自當年起科銀八十二兩六錢三分八釐八毫五絲九微一纖二塵。

又康熙十六年編審出人丁,并清查出自首地畝,應增閏月銀二兩八錢三分二釐九毫九絲四忽四微九纖五塵六渺。

共銀七百五十四兩三錢九分五釐二絲五忽九微一纖一塵六渺。內除:

抵餉銀二百二兩三錢八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

止該銀五百五十二兩六釐五毫九微一纖一塵六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銀九十八兩一錢六分五釐一毫一絲七忽三微二塵九渺。又除奉裁「俸紅」 等項連閏銀三百八兩三錢六分二釐五毫五忽二微九纖三塵五漠。

止該銀一百四十五兩四錢七分八釐八毫七絲八忽五微八纖五塵六渺五漠。

以上州縣地畝錢糧、入存留中者俱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