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丁尚有逃亡無補下下丁九百七丁,實在下下丁九百九十二丁。
該徵銀一千八十八兩五錢四分四釐七毫七絲六忽。
「優免不盡停免丁」 五十六丁。
該徵銀六十一兩四錢五分一毫四絲四忽。《河州》:
原額人丁三門「九則」 不等,共折下下丁一十四萬七千九百二十一丁,內除優免丁三百三十六丁,實行差下下丁一十四萬七千五百八十五丁內於順治七年總督孟喬芳具題奉
旨「豁免過逃亡丁」,并康熙十四年巡撫華《善》具題豁
免過逃亡丁,共四萬一千三百七十六丁。內各年新增招回編審出頂補,十四年逃亡丁,共下下丁七千三百三十二丁。尚有逃亡無補下下丁三萬四千四十四丁。
實在下下丁一十一萬三千五百四十一丁,該徵銀三千七百五兩八錢八分八釐七毫五絲五忽三微二纖九塵二漠。
「優免不盡停免」 丁一百三十四丁。
該徵銀四兩三錢七分三釐二毫七絲九微。蘭州監收廳經管更名丁。
實在下門三則人丁共四千一百一十八丁,歲徵銀一千四百九十六兩六錢。
臨洮衛屯丁,實在下下丁共一千二百五十一丁,歲徵銀五百六十九兩三錢六分三釐二毫三絲六微八塵七渺。
蘭州衛屯丁,實在下下丁四百五十三丁,歲徵銀三百六十二兩二錢六分四釐一毫。
河州衛屯丁,實在下下丁五千九百六十九丁半,歲徵銀一千一百六十九兩二錢二分六釐五毫八絲五忽五微。
歸德所屯丁,實在下下丁一百二十五丁,歲徵銀二十四兩四錢八分一釐八毫五絲七忽。
臨洮府田賦考 通志府志合載
府總
原額各等共地、二萬三千一十二頃三十八畝八分九釐七毫六絲。各地徵糧不等
共徵本折糧四萬二千七百六十六石五斗二升三合四勺五抄九撮九圭一粟。并河州小麥折納料豆加糧一百一十一石。
共糧四萬二千八百七十七石五斗二升三合四勺五抄九撮九圭一粟。內本色糧二萬二千二百三十六石六斗三升四勺七抄四撮九圭;內河州小麥折納料豆加糧一百一十一石,共糧二萬二千三百四十七石六斗三升四勺七抄四撮九圭。內除拋荒招佃減納糧六十石九斗五升八勺七抄二撮五圭,止該
折正本色糧二萬二千二百八十六石六斗七升九合六勺二撮四圭。
折色糧二萬五百二十九石八斗九升二合九勺八抄五撮一粟。各徵銀不等。
共額徵銀三萬七千八百八十九兩七分九釐九毫九絲四忽四微一纖七塵一渺。除荒外,實熟地二萬五百四十四頃二十畝四釐六毫五絲六忽。
實徵本折糧三萬九千八百一十一石七斗五升五合九勺四抄九撮三圭八粟。內:
本色糧一萬八千八百九十三石一斗九升九合四抄三撮二圭七粟。本色官學倉糧二千五百五十五石九斗六升三合一勺九抄九撮三圭五粟。
《折徵》銀一千九百八十二兩一錢三分五釐二毫六忽九微八纖。
折色糧、一萬八千三百六十二石五斗九升三合七勺六撮七圭六粟
共徵:銀三萬四千七百一十二兩五錢六分三釐五毫五絲八忽六微四纖五塵一渺。
本色草、一千二百二十三束一十四斤一兩五錢八分
狄道縣
原額地、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五頃八十二畝六分四釐四毫。內
應徵本色糧四百六十五石六斗五升六合三勺三抄八撮。
《折色并均徭》銀、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七兩三錢五分九釐五忽九微六纖八渺。
荒地、三千九百九十一頃六十一畝九分四釐八毫九絲七忽五微七纖四塵。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