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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令仲方發丁十五萬,於朔方巳東緣邊險要,築數十

城,以遏邊寇。」

《唐書唐璿傳》:「璿為朔州長史。永淳中,突厥圍豐州,都 督崔智辯戰死,朝廷議棄豐,保靈、夏,休璟以為不可, 上疏曰:豐州控河遏寇,號為襟帶。自秦、漢以來,常郡 縣之,土田良美,宜耕牧。隋季喪亂,不能堅守,乃遷就 寧慶,戎羯得以乘利而交侵,始以靈、夏為邊。唐初,募 人以實之,西北一隅得以完固。今而廢之,則河傍地 復為賊有,而靈亦不足自安,非國家利也。」高宗從其 言。

《五代史李仁福傳》:「仁福封朔方王,長興四年三月卒, 其子彝超自立為留後。明宗乃以彝超為延州刺史、 彰武軍節度使,而徙彰武安從進代之,遣邠州藥彥 稠送從進之鎮,彝超不受代,從進與彥稠以兵圍之, 百餘日不克。夏州城壁素堅,故老傳言,赫連勃勃蒸 土築之。進等穴地道至其城下,堅如鐵石,鑿不能入。」 彝超外招「党項,抄掠從進等糧道,自陝以西,民運斗 粟束芻,其費數千,人不堪命,道路愁苦。」明宗遂釋不 攻,以彝超為定難軍節度使。

《宋史段思恭傳》:思恭知泗州,會馮繼業自靈州舉宗 來朝,帝以思恭代知州事,語之曰:「靈州非衛、霍名將, 鎮撫之不可。」思恭下車,矯繼業之失,綏撫夷落,訪求 民病,悉條奏免之。俄而回鶻入貢,路出靈州,交易於 市。思恭遣吏市硇砂,吏爭直,與之競。思恭釋吏,械其 使,數日貰之。使還,愬其主,復遣使齎牒詣靈州問故, 思恭理屈不報。自是數年,回鶻不復朝貢。久之,遷右 諫議大夫、知揚州。

《楊億傳》:「億拜左司諫知制誥,賜金紫。咸平中,西鄙未 寧,詔近臣議靈州棄守之事。億上疏曰:『臣嘗讀史,見 漢武兆築朔方之郡,平津侯諫,以為罷弊中國,以奉 無用之地,願罷之。上使辨士朱買臣等發十策以難 平津,平津不能對。臣以為平津為賢相,非不能折買 臣之舌,蓋所以將順人君之意爾。舊稱朔方地在要 荒之外,聲教不及。元朔中,大將軍衛青奮兵掠地,列 置郡縣。今靈州蓋朔方之故墟,僻介西鄙,數百里間, 無有水草,烽火停障不相望。當其道路不壅,饟饋無 虞,猶足以張大國之威聲,為中原之扞蔽。自邊境屢 驚,兇黨猖熾,爵賞之而不恭,討罰之而無獲。自曹光 寔、白守榮、馬紹忠及王榮之敗,資糧屝屨,所失至多, 將士丁夫,相枕而死,以至募商人輸帛,入穀償價數 倍。孤壤築城,邊民繹騷,國帑匱乏,不能制邊人之命。 及濟靈武之急,數年之間,兇黨逾盛,靈武危堞,巋然 僅存。河外五城,繼聞陷沒,但堅壁清野,坐食糗糧,閉 壘枕戈,苟度朝夕,未嘗出一兵,馳一騎,敢與之角,此 靈武之存無益明矣』。」平津所言罷弊中國以奉無用 之地,正今日謂也。臣以為存有大害,棄有大利,國家 輓粟之勞,士卒流離之苦,悉皆免焉。堯、舜、禹,聖之盛 者也,地不過數千里,而明德格天,四門穆穆。武丁、成 王,商、周之明主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 不過蠻荊,北不過太原,而頌聲並作,號為至治。及秦、 漢窮兵拓土,肝腦塗地,校其功德,豈可同年而語哉? 昔西漢賈捐之建議棄朱崖,當時公卿亦有異論。元 帝力排眾說,奮乎獨見,下詔廢之,人頌其德。故其詔 曰:「議者以棄朱崖,羞威不行。」夫通於時變,即憂萬民 之饑餓,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避不 嫌之辱哉?臣以為類於靈武也,必以失地「為言,即燕、 薊八州,河、湟五郡,所失多矣,何必此為。」臣竊惟太祖 命姚內斌領度州,董遵誨領環州,統兵裁五六千,悉 付以閫外之事,士卒效命,疆場晏然,朝廷無旰食之 憂,疆場無羽書之警。臣乞選將臨邊,賜給廩賦,資以 策略,許便宜而行。倘寇擾內屬,撓之以勁兵,示之以 大信,懷荒振遠,諭以賞格,「彼則奔潰眾叛,安能與大 邦為敵哉?若欲謀成廟堂,功在漏刻,臣以為彼眾方 黠,積財猶豐,未可以歲月破也。直須棄靈州,保環慶, 然後以計困之爾。如臣之策,得驍將數人,提銳兵一 二萬,給數縣賦,以資所用,令分守邊城,則寇可就擒, 而朝廷得以無虞矣。」

《尹憲傳》:「憲雍熙初詔就知夏州,攻破李繼遷之眾于 地斥澤,繼遷遁走,俘獲四百餘帳。奏請于所部抽移 諸帳,別置騎兵,號曰平砦,以備其用。詔從之。」

《李至傳》:「真宗即位,拜至工部尚書、參知政事。一日,上 訪以靈武事,至上疏曰:『河湟之地,夷夏雜居。是以先 王置之度外,繼遷異類,騷動疆場。然臍不足弭其患, 擢髮不足數其罪。然聖人之道,務屈己含垢以安億 民。蓋所損者小,所益者大。望陛下以元元為念,不以 巨憝介意,料彼協從,亦厭兵久矣。苟朝廷舍之不問, 啖以厚利,縻以重爵,亦安肯迷而不復,訖於淪胥哉! 昨鄭文寶絕青鹽使不入漢界,禁粒食使不及羌夷, 致彼有詞,而我無謂,此之失策,雖悔何追。今若復禁 止,不許通糧,恐非制敵懷遠、不戰屈人之意。昔唐代 宗雖罪田承嗣而不禁魏鹽,陛下宜行此事,以安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