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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丁》一十一丁一分六釐四毫四絲,實丁糧條銀三十四兩二錢四分八釐八毫六絲七忽九微六纎五塵。雜稅 見徵茶課銀一十七兩五錢。

見徵茶稅銀三十二兩五錢七分二釐。

見載「水磨」 八座,每座榷課銀二錢四分。

見徵磨課銀一兩九錢二分。

綿竹縣

原額《人丁》三千四百一十三丁。

稅糧、四千四百九十三石九斗二升五合八抄六撮

康熙六年清丈「人丁」 九丁三分三釐三毫六絲二忽。

稅糧、一十一石一斗一升三合六勺二抄八圭四粒七粟

《丁糧條》,共徵銀三十兩六錢一分一釐七毫四絲四忽六微九纎七沙二塵。起運布政司廣濟庫上納,充支兵餉。

茶課 :原額茶課銀四十兩七錢八分九釐二毫。自經兵火後,無復株存。

康熙初年定額茶課銀四兩五錢。

額發邊引七十四張

《徵稅》銀三十四兩九錢二分八釐。俱批解兼攝鹽茶事務按察司完納充餉。

綿州

原額稅糧一千六百九十六石七斗六升四勺五抄

《人丁》四千二十一丁。

順治十年清丈稅糧,一十七石七斗六升八合三勺七抄七撮六圭二粒四粟。

《人丁》四十六丁八分五釐五毫二絲八忽三微。丁糧共徵銀八十九兩六錢四分八釐六毫六絲九忽五微八纎五沙八塵九渺。學地租銀二兩。

起運布政司「廣濟庫」 上納,充支兵餉。

學田租穀八石,存貯州倉,支給廩生貧士。《鹽政 》:明時,鹽井繁多,商販絡繹。自獻逆亂川後,人民虔劉殆盡,井眼填塞,莫可查考及

皇清順治六年,蜀省底定,漸次開淘竹筒小井六眼。

今復崩塌一眼,止存五眼,共課銀三兩五錢四分,解兼管鹽茶事務按察司完納。

德陽縣

原額稅糧、三千二百五十一石六升五合三勺九抄九圭六粒

人丁四千三十丁

自康熙六年奉行清丈,實載上、中、下田地共七頃二十畝八釐六毫一絲七忽;見載稅糧四石三斗四升一合三勺七抄八撮七圭四粒一粟。見載人丁五丁三分八釐一毫五絲六忽二微,實徵大糧丁條銀一十二兩三錢七分六釐九絲一忽四微三沙八塵七渺。

茂州

自順治十八年奉行清丈起,至康熙二十三年止,照萬曆年間則例山地估種及兵弁自首見載糧六百九十石三斗六合,每種一石載蕎麥糧五斗,共載蕎麥糧三百四十五石一斗五升三合,蕎麥各半。蕎每石徵銀二錢,麥每石徵銀四錢,見徵大糧銀一百二十七兩八錢八分五釐九毫。

已上實徵大糧丁銀一百六十七兩一錢二分五釐九毫。自康熙九年奉文扣閏銀兩,照舊制各項遇閏銀兩為數,將原額人丁、稅糧合算攤派。每丁糧一石,該徵閏銀三釐三毫八忽四微二纎二塵,解藩司完納。雜課 :一、原額磨課四十八洞,每洞徵銀七錢,共銀三十三兩六錢。

一、「賞番。」 北路長寧每年春、秋二季賞需布疋、鹽煙、手巾等項,每季共折算銀八十八兩。松溪堡每年春、冬二季賞需布疋、鹽煙、手巾等項,每季共折算銀三十五兩。

以上二項,共該貨銀一百二十三兩。於本州抽收「門哨稅課動支,年終報銷。」

一解布政司茶稅銀六十八兩四錢四分。《汶川縣》:

原額人丁一千四百八十九丁半。每丁徵銀一錢五分七釐一毫三絲五忽。起運布政司《戶口鈔》銀二兩六錢八分二釐。有閏加銀二錢二分三釐五毫二絲。其餘存留。

皇清除下水里東界里人煙盡絕,僅存新舊招徠上。

水舊縣二里,共載人丁八十六丁。每丁徵寡丁銀一錢二分,見徵銀一十兩三錢二分,起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