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9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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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載人丁一丁一分四釐九毫七絲八忽,見徵《丁糧條》銀三兩一錢二分九釐一毫二絲四忽五微七纖一塵。

涪州

原額稅糧、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七石八斗六合八勺三抄

折色米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七石八斗六合八勺三抄

折徵加增並棉花銀九千七百三十五兩九錢五分六釐一絲六忽二微一塵。

原額《人丁》一萬四百七十八丁。

額徵「戶口、驛傳均徭民壯夫馬公費」 各項起存銀共八千四百六十四兩七錢一分四釐八毫四絲七忽二微六塵。

自康熙六年清丈後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見載實熟民田地一百五十一頃五十六畝五分六釐五毫。

見載稅糧七十石五斗五升四合一勺八抄二撮一圭一粟。

見載人丁四十六丁,九分三釐九毫六絲,見徵《丁糧》條銀八十一兩五錢五分三釐九毫一絲五忽二微八纖二塵。

見載營兵田地一頃一十三畝四釐。

見載營兵稅糧五斗二升四合八勺五抄二撮六圭九粒。

見載人丁三分四釐九毫一絲八忽。

見徵《丁糧條》銀六錢六釐六毫七絲八忽八微五纖。

涪州兼併武隆縣稅糧,原額八百一十六石六斗三升三合八勺六抄八撮四圭。

折色米八百一十六石六斗三升三合八勺六抄八撮四圭。

折徵加增並棉花銀四百九十六兩二分三釐二毫三絲三忽七微八塵。

原額「人丁」 八百三十一丁。

額徵戶口、驛傳均徭民壯夫馬公費各項起存銀共一千二百七十五兩一錢一分二釐。自康熙六年清丈後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見載實熟民田地四頃九畝四分九釐。

見載稅糧二石三合八勺三抄九撮三圭四粒九粟。

見載人丁二丁三釐九毫九忽。

見徵《丁糧條》銀四兩三錢四分五釐九毫七絲四忽六微八纖。

彭水縣

原額稅糧、一千七百九十石五斗五升三合三勺九撮八圭四粒六粟

折色米一千七百九十石五斗五升三合三勺九撮八圭四粒六粟。

折徵加增並棉花銀一千二百七十四兩七錢五分六釐四毫七絲二忽五微三纖七塵。原額人丁二千九百九十六丁。

額徵「戶口、驛傳均徭民壯夫馬公費」 各項起存銀共二千七百一十一兩九錢二分二釐一毫六忽三微二塵。

自康熙六年清丈後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見載實熟民田地一百七十八頃五十九畝一分二釐六毫五絲八忽。

見載稅糧七十九石二斗九升四勺一抄八撮八圭四粒八粟。

見載人丁一百三十二丁六分七釐一毫五絲九忽。

見徵《丁糧條》銀一百七十六兩五錢四分一釐四絲一忽三微五塵。

見載營兵田地一頃六十二畝三分八釐二毫二忽。

見載營兵稅糧八斗三升二合八勺六撮八圭五粒四粟。

見載人丁一丁三分九釐三毫四絲七忽、見徵《丁糧條》銀一兩八錢五分四釐二毫四絲七忽九微五纖。。